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12月6日至12月18日挂牌出让凝大道南侧、东方路东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善土告字[2017]33号
善土告字[2017]33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嘉善县人民政府批准,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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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出让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元/m2)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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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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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2 |
天凝镇东方红村、天凝大道南侧、东方路东侧 |
53441.6 |
53441.6 |
商住 |
1.0-2.0 |
≤30% |
30%以上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7533 |
16103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5日, 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嘉善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上午10时。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挂牌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上午10时至2017年12月18日上午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为10分钟。无竞买人选择进入限时竞价的,挂牌截止。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系统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所有竞买人均可参与限时竞价。
(二)本次挂牌出让宗地设定土地上限价格:当溢价率达到100%(包含本数)时锁定限价,转入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的程序,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报单幅度为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挂牌宗地或其整数倍。
(三)挂牌过程由嘉善县公证处公证,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四)嘉善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建设用地办理中心),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负责接受咨询。
(五)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六)本次挂牌成交价含耕地用地指标有偿调剂费,但不包括代征土地的价款和依照规定另行缴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契税、印花税等税费。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
(七)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八)地块成交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竞买保证金的50%转为履约保证金(超过200万元的,按200万元计提),其余转为合同定金(定金为成交出让价款的20%,不足部分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付清,若有多余部分则转为出让价款),定金抵作最后一期出让价款。
(九)地块计容建筑面积除自持和回购的建筑面积以及公共设施建筑面积外,剩余建筑面积可按照商品房开发和须知的有关规定进行预售(销售)。地块内按规划开发建设的商业建筑可以分割销售,但严禁虚拟分割,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包括经营权买断、带租约销售、约定回购等)的方式销售商业房产,不得建造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各种居住类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如开发建设需整体运营的商场、酒店等业态的,不得分割销售、转让。
(十)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18932430170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罗星街道人民大道777号
电 话:0573—84233305,84233327
联系人:叶女士 姜女士
代理人: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魏塘街道环北西路261-263号
电 话:0573-84129918,84129503
联系人: 陆先生 许先生 陈先生
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