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2月4日至2月14日挂牌出让丹西街道天安路与丹山路西南角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象土出告字〔2018〕02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象政发[2018]10号)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条件、挂牌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要求
地块一位于位于丹西街道天安路与丹山路西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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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 块 |
出让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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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天安路与丹山路西南角地块(加油加气站迁建项目) |
3300 |
批发零售 |
40年 |
≤0.5 |
≤30% |
20% |
900 |
300 |
二、竞买对象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但必须同时“提交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出具拆迁文件和拆迁协议、原址处理承诺意见书、工商《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挂牌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挂牌报名报价时间
挂牌报名时间: 2018年2月4日9:00至2018年2月12日16:00;
挂牌报价时间:2018年2月4日9:00至2018年2月14日9:00。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公告、须知、成交确认书等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咨询电话:0574-89522058 联系人:陈先生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