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02月20日至03月01日挂牌出让千鹤湖公园南侧1号等4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射阳县挂[2018]6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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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808 | 射阳县千鹤湖公园南侧1号地块 | 76584.70 | 商住 其他商服用地 |
1<容积率≤2.70 | 建筑密度≤20% | 30%≤绿化率 | 40 | 9000 | 44230 | 20(万元) |
| 201809 | 射阳县千鹤湖公园南侧2号地块 | 56135.70 | 住宅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2.50 | 建筑密度≤20% | 30%≤绿化率 | 70 | 6400 | 31580 | 20(万元) |
| 201810 | 射阳县千鹤湖公园南侧3号地块 | 66785.80 | 住宅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3 | 建筑密度≤20% | 30%≤绿化率 | 70 | 8000 | 39580 | 20(万元) |
| 201811 | 射阳县海都路东侧4号地块 | 57186.60 | 住宅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2.80 | 建筑密度≤20% | 30%≤绿化率 | 70 | 7000 | 33890 | 2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其中,千鹤湖公园南侧1号地块沿兴阳路一侧建筑控制线向内15米范围内可布置商业,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得大于5%,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住宅部分面积不超过70000平方米。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合伙竞买,合伙竞买时在报名时须提供合伙竞买协议。竞买人参加住房建设用地(包括含住房用途的综合用地)招拍挂出让时,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竞买人在提交报名表的同时须提供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1月24日至2018年02月19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射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yc.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02月20日 起至2018年02月27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2月27日17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射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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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编号:201808; 2、地块编号:201809; 3、地块编号:201810; 4、地块编号:201811; |
(二)出让宗地范围内净地出让,外部条件(道路、水、电等)均以现状为准。(三)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50%出让金,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在付清价款后2个月内将出让土地交付给竞得人,竞得人必须在交付土地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四)相关规费收取:竞得人在付清土地出让金价款和土地出让契税的同时必须付清公证费、土地交易服务费。其它规费按照射政办发〔2011〕97号文件规定由竞得人向射阳县财政局缴纳,竞得人凭财政局出具的《出让规费完费通知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和预售房等手续,人防工程建设及易地建设费征收按规定办理,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建筑面积之和)的5%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五)该地块的详细情况和交易的具体要求,详见射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情况也可访问: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介绍以按规定发放的资料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射阳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5-82310257 82389219
联 系 人:邹先生 袁先生
开户单位:射阳县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 号:交易系统自行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号
2018年0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