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10月30日拍卖出让柯桥城区G-07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柯桥区土资挂告字[2017] 19号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柯桥区土资挂告字[2017] 19号
TG2017024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乡规划,经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决定委托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柯桥城区G-07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柯桥城区G-07地块 | G-07a区块 | 华舍街道,东至坯布市场,南至华齐路,西临三江大河,北至110KV华齐输变电站及规划区间路 | 8919 | 商业设施用地B1\商务设施用地B2 | 2.8-3.0 |
≤50% | ≥15% | 40年 | 15141 | 3029 |
| G-07b区块 | 9333 | 0.4-0.6 |
≤50% | ≥15% | ||||||
| G-07c区块 | 20971 | 2.3-2.5 |
≤60% | ≥10% | ||||||
◆成交地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G-07a区块地下建筑面积为≤18000㎡,该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允许其中配建5000平方米以内的商业用房,其余部分作为地下停车、人防、机房(设备房)等配套使用。G-07b区块地下建筑面积为≤9000㎡,该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仅作为地下停车、人防、机房(设备房)等配套使用。G-07c区块地下建筑面积为≤40000㎡,该部分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允许其中配建15000平方米以内的商业用房,其余部分作为地下停车、人防、机房(设备房)等配套使用。
◆地块实施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装配式建筑等)相关内容和要求,具体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G-07a、G-07c两区块主要规划技术控制指标允许统筹平衡;G-07a、G-07b、G-07c三个区块物业用房和地下车库等相关配套指标可以统筹安排,允许地下车库相互连通。
◆G-07a区块要求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地上商业建筑产权不得分割销售;G-07b区块需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业态为运动休闲设施的地上商业建筑,其产权不得分割销售;G-07c区块要求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地上商业建筑产权不得分割销售。本地块所有商业建筑内部平面布局不得设置为纺织品专业市场。
◆土地竞得者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当场与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并缴纳开竣工时间及产业导向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按不低于出让金总额5%的比例缴纳(最高2000万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了解土地开发程度,各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绍兴市规划局柯桥区分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条件的有关情况。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本区无故拖欠出让金或竞得后不按时开工建设的除外),申请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若二个以上竞买人联合竞买的,则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竞买资格),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
如竞买人不是注册在本区的开发公司的,须于竞得后60天内在绍兴市柯桥区内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开发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土地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27日(工作日),到柯桥华齐路1066号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516室)获取土地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7日(工作日),到柯桥华齐路1066号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516室)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及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下午4时。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一号交易大厅内。挂牌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10月30日下午4时(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一)土地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需提交的有效证件、材料及保证金
1、竞买申请书;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5、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6、委托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请使用即时支付的银行汇票);
8、独立申请的还应持《独立竞买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9、联合申请的还应持《联合竞买协议书》等有关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10、地块竞买承诺书;
11、其它有关材料。
八、保证金:
上述地块的竞买人须在2017年10月27日下午4时前报名,同时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入银行账户为准)。如竞买人成交后无违约情形的,按规定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2个工作日后退还(不计息),如有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签订后,受让人有违约情形的,定金不予返还,并按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时限:
柯桥城区G-07地块的竞得人在成交后30天内须支付出让价款的50%(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成交后一年内付清。
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详见《竞买须知》)。
竞得人不按期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出让人将对竞得人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对竞得人不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之内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无故拖欠土地出让金等严重违约的,出让人可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定金)不予退还;若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十、土地利用现状等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竞买须知》;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告知。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柯桥华齐路1066号绍兴市柯桥区公共服务大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处(516室)
联系电话:0575—84138505、0575-85678685
联 系 人:严先生、谢先生
开户单位: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 201000034808043
十二、本公告在《浙江日报》、《绍兴日报》、《柯桥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中国地产投资网(www.cnestate.com)、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网(www.sxtd.gov.cn)、绍兴市柯桥区招商服务网(www.invest0575.gov.cn)、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xxztb.gov.cn)等媒体发布。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柯桥区分局
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