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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10月18日至10月31日挂牌出让 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片区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常土告字[2017]12号
| 常土告字[2017]12号 2017/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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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常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片区2017-1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25461.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片区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20并且小于或等于60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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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净地出让(现状交付) |
| 起始价: |
32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10月18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31日17时00分 |
| 备注: |
①本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25461.9㎡(38.19亩),其中A区块8533.4㎡(12.8亩),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1.8〈建筑容积率≤3.0,15360㎡〈建筑总面积建筑≤2560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其中主楼建筑高度不得低于35米); B区块16928.5㎡(25.39亩),用途为商住用地,1.5〈建筑容积率≤3.0,25393㎡〈建筑总面积建筑≤50786㎡,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含物业用房)≤500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45米(其中居住建筑高度不得低于20米),出让年限为商务金融40年、住宅70年。 ②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根据浙财综【2012】4号文件单独收取。 ③人防要求:A区块要求配建不低于1800平方米的人防工程,不足部分经县人防办同意后可以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B区块人防工程不作配建要求。 ④居住建筑必须完成全装修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规划核实。 ⑤在常山县无资质公司的土地受让人,须在土地受让后3个月内在常山县依法注册成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实施运营进行管理。 ⑥建筑物产权管理规定:A区块建筑物产权自持≥70%,自持部分允许按层办理相关权证;B区块住宅部分必须自持≥30%;允许销售部分,需地块内所有建筑单体基础分部通过验收(施工至正负零标高),且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出售;项目自综合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引进或自行经营一定规模的生活超市(≥500平方米)及有一定档次的住宿、餐饮、娱乐等服务业。 ⑦竞买人须向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同意按“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片区2017-1地块开发建设要约”实施的书面承诺书。 ⑧上述地块超建筑面积部分(合理误差范围),按平均楼面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28日 至 2017年10月27日 到 常山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0月18日 至 2017年10月27日 到 常山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0月27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常山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绿色产业集聚区常山片区2017-1地块 号地块:2017年10月18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10月31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常山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姜佳成
联系电话:0570-5011665
开户单位:常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常山县支行
银行帐号:120924001120010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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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山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