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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10月30日至11月10日挂牌出让妙高街道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7-10-09

关键字:遂土资告字[2017]28号

 
遂土资告字[2017]28号    2017/10/9

 

    经遂昌县人民政府批准,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妙高街道原三车间G(2017)04号地块 宗地总面积:  12630平方米 宗地坐落:  妙高街道原三车间G(2017)04号地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6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2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82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7年10月30日08时3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10日15时30分
备注:  因9月30日下午部里系统关闭,不能与县里招投标网站同步上报的原因。特此说明:该地块的实际领取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1月1日;提交申请书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1月1日;交纳保证金时间:2017年11月1日15时30分;资格确认截止日期:2017年11月1日15时30分;挂牌开始时间 :2017年10月23日8时30分;挂牌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3日15时30分。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遂昌县域外的法人竞得本地块,须在遂昌县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其他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也须在遂昌注册成立新公司。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股东构成、出资比例、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在项目开工前,受让人须取得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08日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室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08日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08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1月08日15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妙高街道原三车间G(2017)04号地块 号地块:2017年10月30日08时30分2017年11月10日15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最高挂牌价低于保留价的不成交。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2017年11月17日之前到遂昌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为违约,遂昌县国土资源局有权取消竞得人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5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余款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缴清,分期付款不计息。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交付条件为挂牌时现状土地利用条件。出让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具体建设指标根据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遂建条规[2017]16号《关于出具G(2017)04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回复函》进行建设,用地红线以出让土地规划用地红线范围为准。该地块土地成交价款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人防费和其他费税。
    (六)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位于县城中心,依山傍水,区位优越。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前应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相关情况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地质、环境等情况。对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也要充分评估新公司所取得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能否承担项目建设要求。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申请人对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相关情况全部知悉,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竞得人按时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和有关违约金后,出让人按现状条件交付土地。
    (八)动工时间:出让地块成交后12个月内开工;竣工时间:项目开工后36个月内完成建设。未能按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按成交价0.1‰缴纳违约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遂昌县城君子路276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78-8121278
    开户单位: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
    银行帐号:350665555107

遂昌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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