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泉市01月05日拍卖出让东至创美苑,南至民政局,西至龙翔路,北至避灾中心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龙土资告字〔2017〕36号
| 龙土资告字〔2017〕36号 2017/12/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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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人民政府批准,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2月25日 至 2018年01月04日 到 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2月25日 至 2018年01月04日 到 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04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1月04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1月05日09时00分 在 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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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