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兰溪市12月21日至1月2日挂牌出让兰土让告字[2017]第13号等4幅地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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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兰土让告字[2017]第13号
经兰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梅江镇刘源村2016-2商服用地等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名称 | 土地出让面 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元/m2)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面积(m2)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m2) | ||||||
| 梅江镇刘源村2016-3、2016-4商服用地 | 4520 | 商服 | J地块1.3~2.7,K地块1.3~1.8 | 5870~10900平方米,其中J地块建筑面积3980~8280平方米,K地块建筑面积1890~2620平方米 | ≤95 | J地块≤24米,K地块≤10米 | 389 | 40 | 35 |
| 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项目第一批建设用地(一) | 133604 | 商业 | / | ≤181000平方米,其中A地块建筑面积≤83100平方米,B地块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C地块建筑面积≤89100平方米 | / | A地块≤12米,B地块≤18米C地块≤24米 | 434 | 40 | 1160 |
| 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项目第一批建设用地(三) | 3841 | 交通场站 | / | / | / | / | 329 | 40 | 25 |
其它详见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
二、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报名竞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次报名前仍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除外)。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20日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29日(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下午16时)
3.挂牌时间:梅江镇刘源村2016-2商服用地:2017年12月21日上午10时至2018年1月2日上午10时;梅江镇刘源村2016-3、2016-4商服用地:2017年12月21日上午10时至2018年1月2日上午11时;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项目第一批建设用地(一):2017年12月21日上午10时至2018年1月2日下午2时;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项目第一批建设用地(三):2017年12月21日上午10时至2018年1月2日下午4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出让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六、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交纳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
七、其他事项:
1、兰溪市梅江镇刘源村2016-2商服用地中有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建筑面积1456.03平方米,受让人需按评估价向梅江镇政府另行支付出让地块上建筑物总价款509.2258万元,缴款截止时间与出让金一致,成交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银行账户:201000028660692;开户行:兰溪农村商业银行墩头支行;户名:兰溪市梅江镇财政所。
2、挂牌竞价方式,确认受让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有关具体情况可向兰溪市国土资源局咨询。《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3、本公告由兰溪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4、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18932430170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9)88902336
联 系 人:潘倩
兰溪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