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2月27日至3月9日挂牌出让东至庙前河沿河绿化带、南至南苑街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甬土资告〔2018〕03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两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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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名称 |
坐落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保证金(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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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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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曙区气象路地段HS06-03-08c/HS06-03-09c地块 |
海曙区,东至庙前河沿河绿化带、南至南苑街、西至丽园南路、北至泗洲横河沿河绿带 |
城镇住宅用地及配套 |
85737 |
楼面地价17600 |
68100 |
可建计容建筑面积19.34091万平方米 |
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及相关规范文件规定执行 |
≤35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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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曙区气象路地段HS06-03-10a地块 |
海曙区,东至庙前河沿河绿化带、南至环城南路防护绿地、西至丽园南路、北至南苑街 |
城镇住宅用地及配套 |
88957 |
楼面地价16600 |
76800 |
1.0-2.6 |
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及相关规范文件规定执行 |
≤35 |
80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境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挂牌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报名时间:2018年2月27日9:00至2018年3月7日16:00;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3月7日16:00(银行到账时间);
挂牌报价时间:
海曙区气象路地段HS06-03-08c/HS06-03-09c地块:2018年2月27日9:00至2018年3月9日10:00;
海曙区气象路地段HS06-03-10a地块:2018年2月27日9:00至2018年3月9日11:00。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地块在确定出让起始价的同时设定上限价格,当竞买报价未达到上限价格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入在上限价格的基础上竞报配建保障性住房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
有关地块的详细资料、规划控制文本等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联系电话:0574-87237623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