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2月28日拍卖出让东临规划路,西临芦汀路等四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慈土资新告〔2018〕2号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位置、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总价及竞买保证金等详见附表。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方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事宜详见拍卖出让须知等文件,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六、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8年2月3日至2018年2月25日;
2、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9:00至2018年2月27日16:00时;
3、保证金缴纳时间:2018年2月26日9:00至2018年2月27日16:00时;
4、拍卖时间:2018年2月28日9:00时开始;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该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颁发相应宗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在本次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付款期限
竞得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付清。
(四)宁波杭州湾新区城市综合服务区块1#地块竞得入选人于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开发监管协议》。
(五)宁波杭州湾新区城市综合服务区块1#、甬新G-171#地块竞得人须100%自持,不得转让。
(七)联系方式
出让人: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74-63991950
联系人:杨先生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3日
附表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范围 |
土地面积 (m2)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最高使用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
拍卖起始价(万元人民币) |
土地开发程度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
|
甬新D-40# |
宁波杭州湾新区 |
东临规划路,西临芦汀路,南临规划路,北临海达路 |
21344 |
教育用地 |
≤1.2 |
≤35 |
≥30 |
≤24 |
50年 |
320 |
1601 |
现状 |
|
宁波杭州湾新区城市综合服务区块1# |
宁波杭州湾新区 |
东临开发区留地,西临规划海泊路,南临规划正光路,北临规划玉海东路 |
94726 |
商务金融用地 |
≤1.5 |
≤60 |
/ |
≤80 |
40年 |
2430 |
12149 |
现状 |
|
甬新G-171# |
宁波杭州湾新区 |
东临规划兴慈二路,西临开发区留地,南临开发区留地,北临滨海六路 |
104007 |
城镇住宅、商服用地 |
≤2.0 |
≤35 |
/ |
≤45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1404 |
7021 |
现状 |
|
甬新2017A-10# |
庵东镇元祥村 |
东临元祥村宅基地,西邻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三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临元祥村宅基地,北邻元祥村宅基地 |
993 |
街巷用地 |
/ |
/ |
≥5 |
/ |
50年 |
8 |
75 |
现状 |
注:出让宗地面积以实测为准。详细规划要求以出让宗地的《规划条件》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