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3月2日拍卖出让天安路与宝海路交叉口西南角等4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象土出告字〔2018〕05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拍卖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指标、起始价、保证金等要求
地块一位于丹西街道天安路与宝海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二位于丹西街道天安路与丹霞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三位于象山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创业园里井路东、园山路南;地块四位于贤庠镇沈家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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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 块 |
出让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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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天安路与宝海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 |
16025 |
商务金融 |
40年 |
1.5 |
≤40% |
20% |
162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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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天安路与丹霞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 |
3712 |
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旅馆 |
40年 |
>1.5且≤2.5 |
≤42% |
20% |
112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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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东陈区块19-01-03-2-1地块 |
25952 |
零售商业、批发市场、餐饮 |
40年 |
1.5 |
≤40% |
按相关规定执行 |
245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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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贤庠镇沈家洋地块二 |
6002 |
旅馆 |
40年 |
≥1.3且≤1.5 |
≤40% |
35% |
385 |
385 |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活动。
四、拍卖报名及拍卖开始时间
拍卖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9:00至16:00;
拍卖开始时间:地块一2018年3月2日9:00;
地块二2018年3月2日9:10;
地块三2018年3月2日9:20;
地块四2018年3月2日9:30;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其中设定上限价格的地块当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入投报配建保障性住房程序,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公告、须知、成交确认书等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咨询电话:0574-89522058 联系人:陈先生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