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3月9日拍卖出让来国土资房告字[2018]3号等3幅地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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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国土资房告字[2018]3号
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政秘[2018]10号、[2017]144号),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及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投资强度要求(万元/公顷)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平方米 | 亩 | ||||||||||||
| LAGY2018-1341122800003GB00100 | 县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北侧、德锐迈东侧 | 23311.3 | 34.97 | 工业 | ≥1.2 | ≥40% | 36米 | ≤15% | ≥2250 | 50 | 369 | 369 | 3403817BA0685 |
| LAGY2018-2341122800002GB00020 | 县经济开发区黎明路南侧、西干渠东侧 | 20162.6 | 30.24 | 工业 | ≥1.2 | ≥40% | 36米 | ≤15% | ≥2250 | 50 | 319 | 319 | 3403817BA0596 |
| LASZ2018-6341122600001GB00025 | 平阳路北侧、顿丘路西侧 | 3006.1 | 4.51 | 商服(零售商业) | ≤0.8 | ≤40% | 15米 | ≥20% | - | 40 | 440 | 220 | 3403818BA0011 |
本次挂牌出让的工业用地加价幅度均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商服用地增价幅度为20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人须同时到指定报名地点共同签署竞买申请书、也可以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指定其中一人作为代表参与竞买。
其中LASZ2018-6号地块属我县“加油站(点)十三五布点规划”,竞买人须取得商务部或安徽省商务厅核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资格。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均为无保底价挂牌出让。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7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7日16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3月7日17时前开具《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分中心(来安县新丰南路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
六、挂牌时间为:
2018年2月28日8时至2018年3月9日9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2、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地面现状一次性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3、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必须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4、工业用地的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工程竣工。商服用地的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工程竣工。
八、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分中心
联系地址:来安县城河西路 联 系 人:张欢 李磊
联系电话:0550-5612863 5681223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一)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安县支行
帐 号:2033 4112 2001 0000 0202 051
(二)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帐 号:3400 1737 2080 5041 0040
(三)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来安支行
帐 号:2410 4010 2100 0014 707
2018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