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台市03月10日至03月21日挂牌出让纬二路北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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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挂[2018]03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编号20180304地块内商业用地37231平方米,容积率≤2.1,建筑密度≤50%,根据规划,应建设商业综合体,总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购物中心商业面积≥6.1万平方米,地下商业建筑面积约0.9万平方米,主楼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购物中心商业部分100%自持,经营期限10年,10年后只能整体抵押、出售或转让,商业业态规划中,须合理规划购物超市、儿童娱乐、健身中心、知名影城、特色餐饮等功能性、互动性项目,与市区商业区类项目形成差别化、特色化发展。特色商业须为young park或Young Plaza等类似品牌;地块内商住用地70000平方米,容积率>1≤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其中商业占计容面积≤1%,建设高度12m(含12m)以上住宅15%采用装配式建筑,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该地块若与编号20180305地块为同一受让人,相关技术指标统筹考虑,整体规划。 2.参与上述地块的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指定账户(户名: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开户行:东台建行营业部,账号:32001737736051148676,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0515-60605959)交纳相关保证金。编号20180304地块交纳外资到账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开工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装配式建筑竣工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编号20180305地块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开工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装配式建筑竣工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保证金均不计息,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者按《建设协议》约定。 3.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竞得之日起3日内与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签订相关《建设协议》,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须分别提交相关《建设协议》,以及江苏东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确认意见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查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编号20180304地块申请人(或其集团母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企业。凡欠本市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其开办、出资、控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公告地块的竞买;欠本市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的开办人、出资人、入股人,以及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企业也不得参加本次公告地块的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2月13日至2018年03月09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东台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yc.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03月10日 起至2018年03月1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19日18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yc.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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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编号:20180304; 2、地块编号:20180305;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1、交地条件:地块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需迁移的杆、管、线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负责迁移;地块外部的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需新、改、扩建的,由受让人处理,并承担费用。 2、竞买人为自然人或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如竞得土地后须独资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实施开发建设,竞买人无开发资质或资质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应于实际开发前依法申请取得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权。3、涉及地块的具体建设规划设计等相关要求,由东台市规划建设部门负责解释。 4、本次挂牌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契税等相关税费,竞得人须按相关规定另行缴纳。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东台市金海东路国土大厦702室
联系电话:0515-85214746 85109306
联 系 人:吕先生 孔先生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二)1、交地条件:地块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需迁移的杆、管、线及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负责迁移;地块外部的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需新、改、扩建的,由受让人处理,并承担费用。 2、竞买人为自然人或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如竞得土地后须独资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实施开发建设,竞买人无开发资质或资质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应于实际开发前依法申请取得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权。3、涉及地块的具体建设规划设计等相关要求,由东台市规划建设部门负责解释。 4、本次挂牌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契税等相关税费,竞得人须按相关规定另行缴纳。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东台市金海东路国土大厦702室
联系电话:0515-85214746 85109306
联 系 人:吕先生 孔先生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东台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02月11日
2018年0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