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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17-39 |
宗地总面积: |
140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劳动路南延西侧地块(3#地块)[位于湖州市老城分区小西街历史文化街区南部,劳动路西侧,朝阳巷北侧]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1并且小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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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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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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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批发零售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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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1430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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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2017-53 |
宗地总面积: |
83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碧浪小区6号楼改造地块(位于杭长桥南路东侧、定安街南侧,其余三面均紧邻鸿泊湾小区)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等于3.1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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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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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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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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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430万元 |
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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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对象
2017-39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具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改造资质的国有法人单位,且有此类建设管理的经历。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2017-53号地块: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19日 至 2017年09月26日 到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19日 至 2017年09月26日 到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26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9月26日15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9月27日10时00分 在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有关要求
(1)付款时间:均在成交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成交价款(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
(2) 2017-39号地块:该地块带方案出让。
(3)2017-53号地块:①该地块带方案出让,为危旧房改造项目,按省、市有关危旧房改造相关政策执行;②受让人应处理好该地块与城市道路、鸿泊湾小区的协调关系,统筹考虑改造地块与鸿泊湾小区的交通组织及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统一纳入鸿泊湾小区;③受让人须于2019年9月底前提供建筑面积分别为33.76平方米、55.1平方米的底层商铺各一套,由市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以2600元/平方米的价格回购,用于回迁户安置,如受让人不能于2019年9月底交付上述商铺,则需支付3000元/月的回迁延误补偿金,回迁延误补偿金由市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收取。
(4)交地事宜:交地事宜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5)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按湖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29号确定,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6)公建配建要求:须根据湖州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配建,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或属地政府指定单位,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7)其他相关建设要求以各宗地规划条件相关要求为准。
(8)参加的竞买者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报名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9)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和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受让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相关银行账号及交纳要求
(1)竞买保证金
账户: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
开户行:建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33001649135050001612
竞买保证金于2017年9月26日下午15:30时前交到指定银行账户。
(2)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
账户: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湖州营业部
账号:335061701012015147583
根据湖政发〔2014〕18号文件要求,受让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出让人缴纳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的3%,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土地出让金
账户:湖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湖州市建行营业部;
账号:33001643500058019658603002
3、本公告也可在以下网址上查阅: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www.landchina.com)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www.huzgt.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ztb.huzhou.gov.cn)
4、联系电话:
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谢先生0572-2697712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处 杨女士0572-2667778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陈女士0572-2220049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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