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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17-87 |
宗地面积: |
395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俞家田村内,北为110KV高压线,南接公共停车场,西靠小梅港,东邻村民文化活动中心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容积率≤2 |
建筑密度(%): |
≤81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12 |
土地用途: |
住宿餐饮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20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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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宗地编号: |
2017-88 |
宗地面积: |
91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俞家田村内,南为110KV高压线,西靠小梅港,东邻村民文化活动中心。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容积率≤2.2 |
建筑密度(%): |
≤85 |
| 绿化率(%): |
≥30 |
建筑限高(米): |
≤12 |
土地用途: |
住宿餐饮用地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4万元 |
土地估价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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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7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017-87号地块和2017-88号地块竞买人均须为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辖区内村级经济合作组织。
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1月07日 至 2017年11月16日 到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1月07日 至 2017年11月16日 到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1月16日15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1月17日10时00分 在 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付款时间:在成交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2)交地事宜:交地事宜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3)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按湖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29号确定,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4)公建配建要求:须根据湖州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配建,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或属地政府指定单位,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5)2017-87号地块:①实行带保留建筑(建筑面积约3180.9平方米)出让,保留建筑物作价150万元。保留的建筑物须取得规划核实意见、通过房屋安全性鉴定和消防安全审查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②该宗地产权不得分割销售。
(6) 2017-88号地块:①实行带保留建筑(建筑面积约774平方米)出让,保留建筑物作价37万元。保留的建筑物须取得规划核实意见、通过房屋安全性鉴定和消防安全审查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②该宗地产权不得分割销售。
(7) 2017-87号地块和2017-88号地块两个地块合并拍卖。
(8)其他相关建设要求以各宗地规划条件相关要求为准。
(9)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和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受让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参加的竞买者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报名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
联 系 人:0572-2220049
联系电话:陆女士
开户单位:湖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335061701012015147583
银行账户:交通银行湖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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