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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衢江区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注:1、挂牌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2、地块总用地面积81944㎡,其中出让面积78227㎡、道路代征用地面积3717㎡(按新区划拨价30万元/亩另行收取,计167.265万元)。
| 宗地编号: |
衢江区15-01地块(新屋里安置小区二期) |
宗地总面积: |
782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衢江区新北路以南,新东路以东,茶苑路以西,新南路以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45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12717BB0061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 起始价: |
300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10月20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11月01日16时30分 |
| 备注: |
建筑层数(层):地上≤15,地下≥1(只用于地下停车场、储藏间、机房等设备用房或人防设施);建筑面积: ≤140809㎡且≥78227㎡(不含地下层面积),其中商业总建筑面积≤4000㎡;建筑高度≤45m,并满足机场航空限高要求;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在衢州市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非衢江区的企业法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衢江区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0月20日 至 2017年10月30日 到 衢江区求真路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四楼土地利用科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0月20日 至 2017年10月30日 到 衢江区求真路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四楼土地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0月31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衢江区15-01地块(新屋里安置小区二期) 号地块:2017年10月20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11月01日16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地块内安置小区建成后由衢州市衢江区住建局整体回购,商铺、住宅为定价回购,除此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但不限于2.2米以下阁楼、地下空间、储藏室及附属用房、景观等配套设施)为无偿移交。回购面积按房屋权属证书所示产权的面积为基数,回购单价为6000元/㎡。
2、地块受让人应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4号)的有关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建筑采用叠合板装配式预制混凝土结构(含地下室),预制率不低于25%,装配率不低于50%)。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衢州市国土资源局衢江分局四楼土地利用科、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童小青、黄芳
联系电话:0570-3660016 3660019
开户单位:衢江区财政非税收入待清算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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