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3月29日至4月11日挂牌出让花坎村,东至花坎村山林,南至花坎村山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2018年虞土第4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经上虞区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决定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绍兴市上虞区子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登陆网址:http://land.zjgtjy.cn/GTJY_ZJ/。
二、地块出让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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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块 编 号 |
出 让 面 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
起始价 |
竞 买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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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建筑高度(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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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章镇镇[2016]J1号地块 |
25846 |
住宿餐饮 |
40年 |
0.6-0.8 |
40%-60% |
按规划设计条件书 |
人民币 1380万元 |
人民币 410 万元 |
1.地块坐落:本宗出让地块位于上虞区章镇镇花坎村,东至花坎村山林,南至花坎村山林,西至花坎村山林,北至花坎村山林。
2.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3.出让年限:40年,自出让合同约定的交地截止日起算。
4.竞买规则:本次出让地块不设底价(政府保留价),在不低于起始价情况下,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经资格审核通过后转为正式竞得人。本次出让加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具体详见《出让须知》。
5.交款时间: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起1个月内支付50%的土地成交价款,同时缴纳土地成交价5%的出让合同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6个月内付清剩余50%的土地成交价款(具体时间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下同)。
6.交地时间: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并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按土地现状交地。
7.动工时间: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
8.建设期限:自合同约定交地截止日起40个月内竣工。
9.其他要求:
竞买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实地踏勘和咨询,全面了解出让地块情况和出让文件内容,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规划、配套等相关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书》。
(1)本出让地块属于浙江省2016年第一批“坡地村镇”试点项目的开发利用范畴,整个项目区土地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9部门《关于开展“坡地村镇”建设用地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5]13号)的相关规范,以及《上虞区花坎开元养生谷生态休闲项目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
(2)本地块所在的“坡地村镇”试点项目区内地形地貌较为复杂,土地成交后将按照现状交付土地,土地竞买申请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当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地块现状。
(3)出让地块上的面花已补偿到位,土地出让成交后,面花归受让方所有。
(4)征地红线范围内与出让红线范围外“只征不转”的37527平方米配套生态用地,由章镇镇人民政府作为主体租赁给土地受让方,租赁地块租赁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保持一致(《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5) 出让地块上建筑产权分割销售按照《规划设计条件书》执行。
(6) 土地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章镇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文本详见附件),并由章镇镇人民政府作为监管主体,按照《上虞区花坎开元养生谷生态休闲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履约监管协议》等加强监管。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网上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全面了解地块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者不得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3.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应在上虞区章镇镇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4.单独申请竞买的,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申请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联合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均应具备竞买资格,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成交后,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填报内容相一致。
5.拟成立新公司的均应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三个月内注册成立。出让方同意与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的补充条款,调整受让方为新公司,同时《出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转移。
四、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
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请先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9层。
五、出让资料获取
有意竞买者可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入绍兴市上虞区子系统,选择拟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浏览、查阅和下载[2018]虞土第 号《绍兴市上虞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等相关资料。
六、报名时间、竞买保证金和竞得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时间
在2018年3月29日上午9时至2018年4月9日下午4时。
(二)网上报价时间
在2018年 3月 29日上午9时至2018年4月 11日上午9时进行挂牌报价。网上挂牌报价截止后,如有竞买人参与限时竞价的,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限时竞价,直至竞得入选人产生。
(三)竞买保证金和竞得资格审核
1.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10万元,应当在网上报名时间即2018年3月29日上午9时起至2018年4月 9日下午4时内交纳到指定帐户(应实际到账,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竞买申请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才可以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2.竞得入选人应在网上交易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得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竞得入选人转为正式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土地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须与地块所在地乡镇(街道、管委会)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协议》和《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其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该地块的部分出让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审核不通过或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出让人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3.其他竞买申请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不计息),竞买保证金退至原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2.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和合同文本、规划设计条件书,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3. 本次出让活动委托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如有不明,可进行咨询。关于网上交易系统技术相关问题的,请致电18627599793或18932430170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关于竞买规则有关问题的,可咨询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0575-82398110,网址:ztb.shangyu.gov.cn;关于出让地块情况相关问题的,可咨询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联系人:靳冬琼,联系电话:0575-82112684。
4.本次出让信息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ztb.shangyu.gov.cn)查询。
5.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对本次出让活动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80907。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
2018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