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休宁县3月19日至3月30日挂牌出让西至新安大道、北至高速公路预留地等6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休国土挂[2018]1号
一、地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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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位置 |
面积 |
用途 |
供地条件 |
主要 规划指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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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A |
休宁县东临溪镇一心村原新安药博园,东至河流、南至规划用地、西至新安大道、北至高速公路预留地 |
50439.15平方米(75.66亩) |
住宅、商业 用地 |
现状交付 |
容积率1.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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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137 |
1179 |
每次不低于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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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D |
休宁县东临溪镇一心村原新安药博园,东至原新安药博园F地块、南至原新安药博园E地块、西至110KF电力线、北至原新安药博园B\C地块 |
64188.34平方米 (96.28亩) |
住宅、商业 用地 |
现状交付 |
容积率≥1.0、<1.05 |
绿地率≥32% |
7422.6265 |
7422 |
每次不低于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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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B |
休宁县东临溪镇一心村原新安药博园,东至新安大道、南至原新安药博园D\F地块、西至原新安药博园C地块、北至原新安药博园C地块 |
62433.97平方米(93.65亩) |
住宅、商业 用地 |
现状交付 |
容积率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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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8.9547 |
4078 |
每次不低于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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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E |
休宁县东临溪镇一心村原新安药博园,东至新安大道、南至规划广源路、西至山体、北至原新安药博园D\F地块 |
40894.19平方米(61.34亩) |
住宅、商业 用地 |
现状交付 |
容积率≥1.0、≤1.45 |
绿 地 率 ≥32% |
7063.12 |
7063 |
每次不低于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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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C |
休宁县东临溪镇一心村原新安药博园,东至原新安药博园B地块、南至原新安药博园D地块、西至110KV电力线、北至高速公路预留地 |
60702.7平方米(91.05亩) |
住宅用地 |
现状交付 |
容积率≥1.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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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3.15 |
5703 |
每次不低于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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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F |
休宁县东临溪镇一心村原新安药博园,东至新安大道、南至原新安药博园E地块、西至原新安药博园E地块、北至原新安药博园B地块 |
56782.24平方米(85.17亩) |
商业、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现状交付 |
容积率≥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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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3.6057 |
11073 |
每次不低于50万元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本次参与竞买的申请人为公司法人,不接受联合竞买。
2、上述六宗土地中,201801-A和201802-D两宗地搭配出让,201803-B和201804-E两宗地搭配出让,201805-C和201806-F两宗地搭配出让。土地竞买人在参与地块竞买时,须同时申请竞买搭配出让的两宗地,不可单独申请其中一宗。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3月19日8时至2018年3月29日16时,到休宁县国土资源局或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3月19日8时至2018年3月29日16时,到休宁县国土资源局提交竞买挂牌地块的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挂牌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8时至2018年3月30日16时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3、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4、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申请报名。
5、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承担费用。
6、土地竞得人摘牌后一个月内完备已建成小区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所有条件,无条件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竞得人完备不动产转移登记条件后,县规划、住建、环保等部门方可许可新项目开工建设。
7、土地竞得人摘牌后三个月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规划建设方案完成已建小区所有工程项目建设,验收后投入使用。
8、土地竞得人承担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取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小区物业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解决房屋质量维修及遗留的各项问题,确保小区物业管理有序运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9、土地竞得人承担项目区域已有公共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直至项目完成移交。
10、土地竞得人在建设过程中须严格按照县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和经批准公示的地块规划方案施工,对已建建筑和公建配套设施须全部保留且不得改变用途。
11、土地竞得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照出让人要求完成应承担的上述各项工作,出让人有权依法追究竞得人责任。
八、如有对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出让范围、界址权属存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休宁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没有异议的,出让宗地的范围、界址权属按出让文件的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1、休宁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0559-7510315 联 系 人: 王先生
2、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联系电话: 0559-7530084 联 系 人: 项女士
十、银行账户
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休宁县支行
账 号:34001697208058555555
开户单位:休宁县财政局
2、开户行:安徽休宁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20000219496410300000018
开户单位:休宁县财政局
3、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休宁县支行
账 号:100327268350010001
开户单位:休宁县财政局
4、账户名称:休宁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休宁县支行
账 号:12667001040006480
5、账户名称:休宁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休宁县支行
账 号:1310093029024933834
休宁县国土资源局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2018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