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4月10日拍卖出让东部新城,基地北临吴兴大道,东临南太湖大道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吴土资告字[2018]第04号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吴土2017(让)-5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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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出让 面积 (㎡)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投产初始运行期满亩均产值(≥万元/亩) |
投产初始运行期满亩均税收(≥万元/亩)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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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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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土2017(让)-51号 |
吴兴区东部新城,基地北临吴兴大道,东临南太湖大道,西临陈家漾,南隔纬三路与西湖漾相临(西湖漾单元01-02H号地块) |
医疗卫生用地 (兼容商业 设施) [A地块: 医疗卫生用地50年; B地块: 商业设施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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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24 |
A地块:1.1-1.7 B地块:1.5-2.2 |
A地块: ≤26% B地块: ≤38% |
A地块: ≥35% B地块: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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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95 |
3479 |
二、有关事宜:
(一)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须符合国家、省环保要求并取得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拍卖出让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3月28日上午9:00至2018年4月9日下午16:00前的工作时间内。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年4月9日下午16:00。
(三)拍卖时间:2018年4月10日上午9:00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吴兴区分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付款时间:自成交之日起30天内付清;到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四)交地时间:地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由属地人民政府负责交地(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形式明确)。
(五)建设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受让人须按土地成交价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后,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有关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七)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网上交易系统和土地出让的有关情况可咨询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吴兴区分局、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八里店镇国土所。
联系电话: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吴兴区分局 黄女士 0572-2536857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八里店镇国土所 冯女士 13857275728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