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4月10日拍卖出让世纪大道西侧长春路南侧等2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利土储告字[2018]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经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政府批准,利辛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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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起始价 增价幅度 (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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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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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2018] 24 |
世纪大道西侧 长春路南侧 |
84.98 |
商住 |
≤2.0 |
≤25%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11000 |
30400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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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2018] 25 |
政通路东侧 长春路南侧 |
84.1 |
商住 |
≤2.0 |
≤25%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1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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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我局会同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8年4月10日12时根据申请报名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三、申请人可于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4月10日11时前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11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4月10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8年4月20日11时。
四、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20日下午16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8年4月10日下午15时,拍卖地点定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我局安排专人陪同有意竞买者前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GT[2018]24、25号地块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GT[2018]25号地块需配建12班幼儿园。
(三)GT[2018]24、25号地块为总价方式拍卖,拍卖起始价为30400万元,竞买保证金22000万元,加价幅度10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人若为利辛县境外企业,竞得该地块后必须在利辛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由该子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一个月内与拍卖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七)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电话:0558—8803252、13505665678、13856703247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20000552415210300000034
开户行:药都银行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2710401021000049021
开户行:徽商银行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12770001040010320
开户行:安徽利辛农行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34001887708053006294
开户行:安徽利辛建行
利辛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