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4月16日拍卖出让云鸿西路以东,彭年路以西等5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安土让公字[2018]11号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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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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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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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2018J-44 |
灵峰街道云鸿西路以东,彭年路以西地块 |
灵峰街道灵峰村 |
5034 |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
50 |
100 |
425 |
0.1-0.5 |
不大于4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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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2018J-45 |
孝丰镇云鸿塔路西延开发区块以北一号地块 |
孝丰镇孝丰社区 |
7129 |
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用地 |
40 |
350 |
1560 |
1.3-1.5 |
不大于45% |
不小于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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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2018J-46 |
孝丰镇云鸿塔路西延开发区块以北二号地块 |
孝丰镇孝丰社区 |
11722 |
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用地 |
40 |
550 |
2550 |
1.3-1.5 |
不大于45% |
不小于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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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2018J-47 |
孝丰镇云鸿塔路西延开发区块以南一号地块 |
孝丰镇孝丰社区 |
8249 |
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用地 |
40 |
400 |
1800 |
1.3-1.5 |
不大于45% |
不小于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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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2018J-48 |
孝丰镇云鸿塔路西延开发区块以南二号地块 |
孝丰镇孝丰社区 |
6356 |
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用地 |
40 |
300 |
1390 |
1.3-1.5 |
不大于45% |
不小于10% |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在安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18年4月3日9:00至2018年4月13日16: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4月13日16:00。
拍卖时间:AJ2018J-44:2018年4月16日09:00;
AJ2018J-45:2018年4月16日09:40;
AJ2018J-46:2018年4月16日10:20;
AJ2018J-47:2018年4月16日11:00;
AJ2018J-48:2018年4月16日13:30;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和土地契税。
九、现场咨询: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国土局 (0572--50216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2--5129118)
联 系 人:国土局 王女士 向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女士 李小姐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