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4月19日至5月4日挂牌出让瓯海区景山新桥片D-18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8〕4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瓯海区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瓯海区景山新桥片D-1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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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瓯海区景山新桥片D-18地块 |
宗地面积: |
13423.2㎡ |
宗地坐落: |
景山街道净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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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3.4 |
建筑密度(%):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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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25 |
建筑限高(米): |
≤80米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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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0114万元 |
保证金: |
2023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及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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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8年4月19日1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8年5月4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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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经规划部门核定单列建筑面积指标的结建地下空间的地价款和地下商品机动车库(位)的地价款另行收取。非兼容地下机动车位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一层机动车位283.4元/㎡,二层机动车位177.1元/㎡,地下三层以下(含三层)免收出让金(不含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2、地块具体指标与开发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3、本地块专项用于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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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温州市区范围内承担安置房建设职能的国有全资企业,资格认定时,由企业注册属地县级政府出具具备竞买资格的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5月4日10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5月2日17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章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88526673 胡女士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