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4月16日至4月26日挂牌出让孟山路东、淮矿铁路专用线南等四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淮国土告字[2018] 04号
经淮北市人民政府批准,淮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四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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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 起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建设 工期 |
加价 |
出让 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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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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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国土挂(2018)17号 |
孟山路东、淮矿铁路专用线南 |
居住 |
16774.95㎡(25.16亩) |
>1.0且<2.6 |
≤20% |
≥35% |
2120 |
2120 |
不超过12个月 |
10 |
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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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国土挂(2018)18号 |
沱河路南、规划雷河路东 |
居住 |
39042.07㎡ (58.56亩) |
>1.0且<2.5 |
≤20% |
≥35% |
4610 |
4610 |
不超过12个月 |
10 |
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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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国土挂(2018)19号 |
烈山区宋疃镇马场村,梧桐中路东 |
居住 |
103838.81㎡ (155.76亩) |
>1.0且<2.5 |
≤20% |
≥35% |
9160 |
9160 |
不超过36个月 |
10 |
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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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国土挂(2018)20号 |
桂苑路南、南湖路西 |
居住 |
25480.74㎡(38.22亩) |
>1.0且<2.5 |
≤20% |
≥35% |
5290 |
5290 |
不超过12个月 |
10 |
70年 |
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土地面积经规划部门审核后以最终发证面积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申请书;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竞买保证金(交款单位名称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参加竞买的操作人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竞买人登录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http://gt.huaibei.gov.cn 将以上材料进行上传。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竞买保证金帐户名称: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帐 号:1331201021000314696。
四、报名、挂牌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周二)下午5时30分。
报名地点: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古城路69号)。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竞买保证金须足额进入保证金专户并按要求上传竞买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 将发放《资格确认书》作为参加竞买的凭证,网上交易系统短信自动发放竞价号牌及随机码。竞买人应通过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并在挂牌公示期截止前(2018年4月26日(周四)上午9时)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挂价。
挂牌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上午9时至2018年4月26日(周四)上午9时。
挂牌地点为: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北市人民中路197号,相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南角,淮北市招商大厦2楼)。挂牌公示时间截止时,竞买人应至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席现场挂牌会,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最终截止时间以现场主持人(网上交易系统)宣布为准,在截止时间内可多次报价。
五、其他出让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底价)。
2、土地成交后,竞得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与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
3、淮国土挂(2018)17号地块为烈山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涉及有关事宜,土地受让人必须按照《市棚改办关于对烈山区丁楼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淮棚改办〔2017〕7号)执行。棚户区改造建设主要约定条款如下:
宗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出让。土地受让人应负责项目开发建设。由烈山区政府对该项目进行整体回购,回购价格不得高于3177元 /㎡(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此价格包含土地出让金及土地成交时所产生的各种规费、税费,前期费用、建安成本(含地下车库、人防等)、配套设施及办理商品房总产权证所产生的各种规费、税费等所有成本(不包含房屋维修基金)。回购款不包括棚户区改造项目按规定应享受减免的相关税费。整体回购总价的计算方式为回购单价乘以住宅建筑面积。烈山区政府已对丁楼一期棚户区安置房工程进行了先期建设,该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额1883.6万元,宗地成交后,该地块已建房屋及地面附属物随地转让,成交确认书只明确土地出让价款,土地成交价款全额上缴市财政。土地竞得人支付土地价款并负责该项目建设前期审批手续的完善。项目建设标准、周期、配套设施及回购款支付、房屋建筑及地面附属物等后续事宜由烈山区政府与土地受让人另行签订相关合同。出让时不需考虑拆迁安置成本,具体成本由烈山区政府自行平衡解决。该宗地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4、淮国土挂(2018)18-19号地块均为烈山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涉及有关事宜,土地受让人必须按照市棚改办《关于对烈山区新北(一)棚改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关于对烈山区雷山村一期、马场社区棚改项目实施方案的复函》及《关于烈山区新北(一期)、(二期),雷山社区(马场)棚户区改造项目相关补充事项的复函》(淮棚改办(2018)13号)文件执行。棚户区改造建设主要约定条款如下:
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出让,宗地一回购单价为3629元/㎡(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回购住宅面积约为9.4726万㎡,宗地二回购单价为3573元/㎡(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回购住宅面积约为21.52万㎡。此价格包含土地出让金及土地成交时所产生的各种规费、税费,前期费用、建安成本(含地下车库、人防等)、配套设施及办理商品房总产权证所产生的各种规费、税费等所有成本(不包含房屋维修基金)。该回购款不包含棚户区改造项目按规定应享受减免的相关税费。整体回购总价的计算方式为回购单价乘以住宅建筑面积。出让时不需考虑拆迁安置成本,具体成本由烈山区政府自行平衡解决。土地竞买人向烈山区政府提交落实安置建设的承诺书,由烈山区政府审核确认,并负责监管土地受让人执行该条款。土地挂牌出让后,土地竞得人应与烈山区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回购房合同,同时严格按照规划建设条件进行建设。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17〕211号),项目所有高层建筑单体装配率不得低于30%。项目建设标准、周期、配套设施及回购款支付等未尽事宜由烈山区政府与土地受让人另行签订相关合同。因拆迁、安置、回购、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相关事宜产生的一切纠纷及仲裁诉讼均由烈山区政府承担并负责协调解决。
5、淮国土挂(2018)17-20号土地出让后,由烈山区政府、相山区政府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土地,并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
6、土地出让后由土地受让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六、联系方式
本次出让活动由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和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
联系人:周 艳 (保证金咨询)0561-3053689,
郑忆园 (业务咨询) 0561-3053625。
网 址:http://gt.huaibei.gov.cn、
http://www.hbzbcg.cn、
http://www.landchina.com
淮北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