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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05月04日至05月18日挂牌出让江成路东、苏通路西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04-11

关键字:南通市本级网挂[2018]23号

 南通市本级网挂[2018]23号

 
        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定位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A18224 苏通科技产业园江成路东、苏通路西、通二河南、海伦路北侧 47663.64 其它
科教用地
容积率≤0.70 建筑密度≤20% 40%≤绿化率 50 650 3236.361156 10(元/平方米) 地图浏览

       
        二、竞买资格: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含法人代表另行成立的企业)不得参与地块的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具有上述相应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4月12日2018年05月03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南通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05月04日 起至2018年05月16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16日11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A18224;
报名时间:2018年05月04日 09时00分 至2018年05月16日 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8年05月04日 09时00分 至2018年05月16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18年05月04日9时 至2018年05月18日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600万元(开工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竣工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装配式建筑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按期开学保证金人民币800万元),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履约保证金缴纳等情况的意见。竞得人须在竞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领取《成交确认书》。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和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来源为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书、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意见和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出具的保证金缴款凭证等材料。 2.竞得人在约定交地后12个月内开工建设(办结施工许可证和桩基开工),由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会同南通市国土资源局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工保证金(不计利息);若未按期开工,则开工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须一次性动工建设,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手续时,一次性批准建设宗地总建筑面积。竞得人在约定交地后36个月内全部竣工,并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会同南通市国土资源局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竣工保证金(不计利息);若未按期竣工,则竣工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须通过建设部门关于装配式建筑验收,若验收合格,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装配式建筑保证金(不计利息);若验收结果为不合格,则装配式建筑保证金不予退还。以上条款由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按各自职责负责监督。 3.竞得人如为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外注册企业,则需在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以上条款由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落实,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 4.本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地块上须建设民办双语学校(包括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阶段),该土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竞得人须按规划建设,建成后须全部自持,且运营或引进1所民办双语学校,否则,视为违约,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学校在约定交地后39个月内开学,若按期开学,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教育局确认后,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按期开学保证金(不计利息);若未按期开学,则按期开学保证金不予退还。以上条款由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和南通市教育局按各自职责负责监督。 5.①绿色建筑星级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建筑节能65%。②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宿舍楼、教学楼采用装配式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5%。③给水、排水:项目应建设完善通畅的排水(雨、污水)管网,场地排水管网建设应当采用雨污分流技术,雨、污水排口需征求市政排水部门(南通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意见;切实落实节水“三同时”;规划用地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④按要求建设环卫等基础设施配套内容。以上条款由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督。 6.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统一要求进行围挡,有完善的进出入口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带泥上路;落实噪音、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以上条款由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南通市环保局和南通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督。 7. 竞得人必须按项目建筑面积向江苏南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财政局缴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人民币90元/平方米。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联系电话:0513-59001186、59001958、59009531
        联 系 人:*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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