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5月9日至5月23日城东街道滨海新区商业步行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乐土资出让告字[2018]11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8〕030号(城东街道滨海新区商业步行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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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规划用地性质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 用途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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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8〕030号(城东街道滨海新区商业步行街) |
市中心区 |
27398.25,另带征面积5262.21 |
1.3 |
40年 |
≤48 |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
≥20 |
整体限高18米,局部标志性节点不高于24米 |
商服用地 |
20000 |
14000 |
备注:1、除容积率外其他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8〕030号(城东街道滨海新区商业步行街)的复函》(乐住规建发〔2018〕117号)。2、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35617.73平方米(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3、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和税费未计入起始价和竞得价,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配电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外,其余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指标,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土地出让金。4、本次出让地块以现状条件出让。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的竞得者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竞得者取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要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竞买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的通知》(乐政函〔2012〕94号)有关规定进行建设。
若住所地不在我市的竞得者取得该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在我市成立新公司,并以新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若住所地在我市的竞得者取得该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也可成立新公司,成立新公司条件同外地公司在乐清市成立新公司要求一致。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设置底价,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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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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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9日8时30分至2018年5月21日10时 |
2018年5月21日10时 |
2018年5月9日8时30分至2018年5月23日10时 |
备注: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向随机生成的子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付款时间:成交后一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价款。
(2)项目建设运营要求:
1、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为自持,自持部分不得分割登记、销售、转让。
2、竞得人在地块成交后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前,需向乐清乐成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缴纳人民币3000万元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履约保证金汇入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
3、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其地块建设方案应符合市政府前中轴线景观和空间布局要求。
4、地块之间通道为桥梁,桥梁由乐清乐成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建设,竞得人需无条件配合。
5、竞得人需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当日与乐清乐成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8〕030号(城东街道滨海新区商业步行街)履约合同》。若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按规定成立新公司的,需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新公司与乐清乐成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变更原签订的《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18〕030号(城东街道滨海新区商业步行街)履约合同》。
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约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 号:19270101040030420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温州乐清支行
账 号:7335210182600030066
开 户 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账 号:355890100100043096
八、联系方式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61882652 61882633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61882581 61882382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