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4月19日至5月22日挂牌出让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三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金市土让告字[2018]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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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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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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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龙南街以东、32号路以南 |
31033.13 |
住宅用地 |
1.6~1.8 |
≤20% |
≥30% |
70 |
18280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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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和悦路以北、兰溪街以东 |
10845.12 |
商业用地 |
1.5~1.6 |
≤35% |
≥15% |
40 |
769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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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二环南路以北,规划兰溪街以西 |
54088.37 |
中小学用地 |
≤1.2 |
≤25% |
≥30% |
50 |
1212 |
3500 |
※本次公告中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1#地块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受让人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或拟成立新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开发建设的,则必须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成立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均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竞买申请
申请人从“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提交申请。申请人须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系电话:400-0878-198,地址、网址见出让须知。
五、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细资料文件可从“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具体要求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六、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5月8日。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5月18日。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16:00时止,此以实到保证金帐户时间为准,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参加交易活动。
4.挂牌报价起始时间均为2018年5月9日8:30时,
1#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14:00时止;
2#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14:30时止;
3#地块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15:00时止;
挂牌、报价地点: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挂牌起始、截止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确定竞得入选人
本次出让地块均设底价(即保留价),按照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其资格审查在网上挂牌结束后进行。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式详见出让须知。
八、其他事项
(一)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若成交后竞买保证金不足出让金总额20%的,则全部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土地出让金均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付清(定金在出让金的最后应缴纳部分缴清后方可转为出让金)。
(二)地块出让红线范围内若涉及水、电、通讯等管线、人防等设施的,由受让业主自行向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施工,若涉及管线等设施搬迁的,由受让业主自行向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费用。本次地块以现状出让,地块出让面积及范围以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1#地块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17]93号),住宅建筑实行全装修,成品交房,住宅全装修标准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标准《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编号DB33/T1132-2017)和浙江省《住宅全装修设计技术导则》执行,按国家和省相关标准建造装配式建筑,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管实施。
(四)2#地块建筑底层设置菜场功能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0平方米。地块内安排超市功能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金融服务功能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00平方米,餐饮服务功能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500平方米。无偿提供湖海塘区块大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五)3#地块带方案出让,用于建设中小学项目,地块整体建筑外立面形式、色彩、材质等建筑风格应与周边环境互相协调,整体建筑设计须符合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双语国际学校建筑方案设计》和规划条件书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地块内若具有可开采建筑用砂资源,在成交后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土地受让人(出让价格以评估机构评估和国土部门批准出让价为准)。
(七)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不含契税、城市配套费等有关税费,受让人须按规定另行交纳拍卖(或挂牌)成交总额3%的契税、城市配套费等有关税费。
九、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9-82370810
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联系人:陈先生、李女士
4.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land.zjgtjy.cn/GTJY_ZJ/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