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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6月4日至6月15日挂牌出让海棠路南侧、天顺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05-15

关键字:海土告字[2018]第16号

 海土告字[2018]第16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地块

编号

土  地  位 置

土地

面积

(公顷)

土地

用途

产业

定位

规划指标要求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开工半年投资额(万元)

年均

销售

(万元/公顷)

年均

税收

(万元/公顷)

供地

年限(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1

海土字18090号

临杭新区海棠路南侧、天顺路西侧

3.8541

商业、住宅用地

/

2.0-2.5

≤45%

13500

30000

/

自持部分运营后3年达到300

商服40

住宅70

5600

28000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欠缴出让金或违约金等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至本次公告挂牌开始之日仍未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定上限价格,当溢价率达到7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报配置安置房面积。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五、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13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16:00时)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18年6月4日9: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9:0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联系人:朱小姐 陈先生

咨询电话:0573-87657728,0573-87657865,0573-87289249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需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按土地出让金成交总额的5%收取,单宗土地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开工半年投资额、投产后年均税收等建设条件,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详见网上出让文件)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合同》(详见网上出让文件)并及时报出让人和海宁市服务业局备案。若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投资管理合同》签署工作的,则其在网上交易成交的行为将被认定无效。

3、海土字18090号地块配套商业商务康体综合用房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0%,基地内应设置供居民健身和文化活动的文化体育用房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其中包括室内恒温游泳池不少于1000平方米,标准为25米*25米);项目自持部分为商业,自持比例不得低于整个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0%(其中文化体育设施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不可分割且进行统一产权登记),项目内禁止虚拟分割和第三方返租;住宅和自持部分外的商业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在一级市场销售。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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