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6月7日至6月19日公开出让牡丹路南、希夷大道东等4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亳国土告字(2018)5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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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²、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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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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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3 |
牡丹路南、希夷大道东 |
36905.6(55.36) |
商服(商业服务业设施) |
≤2.5 |
≤45% |
40 |
10000 |
5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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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4 |
泽兰路南、亳菊路北、仙翁路东 |
36333.5㎡(54.5亩,其中地块一8655.9㎡,12.98亩;地块二27677.6㎡,41.52亩) |
商业及体育(地块一体育、地块二商业) |
体育:≤1.0;商业:≤2.5 |
≤45% |
40 |
8850 |
442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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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5 |
银杏路南、百合路北、华佗大道东 |
159014.5(238.52) |
工业 |
≥1.2 |
≥40% |
50 |
2672 |
134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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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6 |
月季路南、亳芜大道北、希夷大道东 |
22000(33) |
工业 |
≥1.2 |
≥40% |
50 |
370 |
185 |
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8年6月6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2018-33和2018-34号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其余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6月6日,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6月6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6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6月6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8年6月14日17时。
六、挂牌时间为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19日上午10时止,拍卖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上午10时,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2018-33号地块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本项目自有产权部分(10年以上)须占总计容面积40%以上;2.本项目业态包括IMAX影院不少于5000平方米(主屏600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以上条款由市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管落实。2018-34号地块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商业地块内须建设不低于60000平方米的商业总面积;2.商业地块内须建设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超市;3.体育地块内须建设不低于4500平方米的室外滑冰场,且竞买人须具有冰上体育场馆或冰上体育项目营业资格(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4.商业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40%,自持时间不低于10年。以上条款由市体育局负责监管落实。
(二)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2018-33和2018-34号地块竞得人于10个工作日内、其余地块竞得人应于3个月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邮储银行亳州市分行站前路支行
账号:100689809260010001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275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