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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德清县人民政府批准,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16-130 |
宗地总面积: |
6982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市镇环城北路南侧、新北路东侧、状元路西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3并且小于或等于1.6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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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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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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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6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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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19061.133万元 |
加价幅度: |
139.642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10月16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26日15时00分 |
| 备注: |
商业40年(地上建筑面积中商业建筑占比5%-10%)、住宅70年。 |
| 宗地编号: |
2017-010 |
宗地总面积: |
1979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市镇文昌路南侧、康乐路西侧、富兴路东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8并且小于或等于1.95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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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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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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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2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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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8084.215万元 |
加价幅度: |
39.58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10月16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26日15时00分 |
| 备注: |
商业40年(地上建筑面积中商业建筑占比10%-15%)、住宅70年。 |
| 宗地编号: |
2017-343 |
宗地总面积: |
7437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莫干山镇高峰村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3并且小于或等于0.4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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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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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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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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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9742.863万元 |
加价幅度: |
148.746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10月16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26日15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竞得人拟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的,其出资比例不低于51%)。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0月16日 至 2017年10月24日 到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康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0月16日 至 2017年10月24日 到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康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0月24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康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6-130 号地块:2017年10月16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10月26日15时00分 ;
2017-010 号地块:2017年10月16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10月26日15时00分 ;
2017-343 号地块:2017年10月16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10月26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有关要求
付款时间:2016-130号地块地价款在2018年3月20日前付清(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2017-010号、2017-343号地块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总地价款的50%,60日内付清成交价款(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
(三)建设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根据德委发﹝2012﹞50号文件要求,受让人须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向出让人缴纳建设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2016-130号、2017-010号按成交价的10%作为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最高2000万元,不计息;2017-343号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每亩5万元收取,最高500万元,不计息。)
(四)本公告也可在以下网址上查阅
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www.landchina.com)
德清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www.dqgt.gov.cn)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 .dqztb.gov.cn)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德清县国土资源局(武康千秋东街10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蔡女士(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2-8283419、8066293(交易中心)
开户单位:德清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德清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205280029001107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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