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6月19日至6月28日挂牌出让洞头区九村村B-10、B-14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8〕26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洞头区九村村B-10、B-1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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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温州市洞头区九村村 B-10、B-14地块 |
宗地面积: |
81449.94平方米(其中昌锦路地下空间的建设用地面积为46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温州市洞头区九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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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餐饮、 旅馆用地40年 |
容积率: |
B-10地块≥1.5且≤1.8,B-14地块1.3 |
建筑密度(%): |
B-10地块≤35%,B-14地块≤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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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B-10地块≥30%,B-14地块≥30% |
建筑限高(米): |
B-10地块≤70米,B-14地块≤24米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餐饮、 旅馆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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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使用性质 |
B-10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B-14地块为商业用地(B1)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145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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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29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0万元及其整数倍(当地块竞价总价达到37700万元时,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竞报B-10地块自持租赁住房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B-10地块总建筑面积的1%或其整数倍,当竞报自持面积最高为B-10地块总建筑面积的50%时,转入竞报配建B-10地块配套用房(保障性住房)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200平方米或20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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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8年6月19日17时00分 |
挂牌截止 时间: |
2018年7月2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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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经规划部门核定单列建筑面积指标的结建地下空间的地价款和地下商品机动车库(位)的地价款另行收取;2、本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餐饮、旅馆用地,地块具体指标与开发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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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
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人如为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温州市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地块竞价溢价率达到30%时(37700万元),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竞报自持租赁住房面积的程序,当竞报自持面积达到B-10地块总建筑面积的50%后,转入竞报配建配套用房(保障性住房)面积的程序,竞报配建配套用房(保障性住房)面积最高为111400平方米,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17时00分至2018年6月28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6月28日17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徐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 55875079 胡女士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