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6月25日至7月6日挂牌出让斜桥镇硖许公路北侧、庆仲路西侧等3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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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土告字[2018]第18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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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产业 定位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
开工半年投资额(万元) |
年均 销售 (万元/公顷) |
年均 税收 (万元/公顷) |
供地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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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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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土字18129号 |
斜桥镇硖许公路北侧、庆仲路西侧 |
0.4818 |
商业商务用地 |
/ |
2.0-3.0 |
≤30% |
15000 |
2500 |
/ |
运营后3年达到7500 |
40年 |
300 |
1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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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土字18064号 |
黄湾镇育才路北、凤凰山路东 |
0.1437 |
商业用地 |
/ |
1.2-1.3 |
≤40% |
/ |
/ |
/ |
/ |
40年 |
70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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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土字18113号 |
长安镇开元路北侧、越川路东侧 |
1.4678 |
商业用地 |
/ |
1.2-1.4 |
≤40% |
/ |
/ |
/ |
/ |
40年 |
810 |
4050 |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仍拒不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五、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4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4日16:00时)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9: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6日9:0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联系人:朱小姐 陈先生
咨询电话:0573-87657728,0573-87657865,0573-87289249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需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按土地出让金成交总额的5%收取,单宗土地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本次挂牌出让的海土字18129号地块设置投资强度、开工半年投资额、投产后年均税收等建设条件,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详见网上出让文件)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合同》(详见网上出让文件)并及时报出让人和海宁市服务业局备案。
3、海土字18113号地块规划设计红线图中虚线通道为需保留新村点进出通道, 地块内须建设不少于3200平方米建筑(以单元为单位),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长安镇人民政府下属海宁现代服务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作安置用房,移交时产生的所有税费由土地受让人承担,具体位置要求在越川路东侧、项目最北端靠近新民村村委处。
4、海土字18129号地块项目建成后全部自持,产权允许分层登记,不得分割转让。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