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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安吉县绕城东线东侧四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5746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杭长高速西侧,石马港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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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3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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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155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0万元 |
| 宗地编号: |
安吉县绕城东线东侧五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6688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杭长高速西侧,石马港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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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住宅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0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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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5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1月10日 至 2017年11月21日 到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1月10日 至 2017年11月21日 到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1月21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1月22日09时00分 在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17年11月22日上午9:00时在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吉县开发区递铺街道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 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 2017年11月22日至 2017年12月1日下午15:00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地块报名截止时间至 2017年11月29日下午15:00 时。
(二)申请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AJ2017J-97、AJ2017J-98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非具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竞买人(含自然人)受让的需成立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在安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保留价。
(四)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和3%土地契税。
(五)受让人在与安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必须按安政办发[2016]29号文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六)AJ2017J-97、AJ2017J-98两地块依次相邻,结合现状地形及道路规划,以上两个地块需整体设计并开发,两个地块合并拍卖,出让起始价为46650万元,加价幅度为400万元。
(七)有关要求:1、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出让金的50%,半年内缴清全部出让金;2、受让人在与安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必须按安政办发[2016]29号文件要求,到所在乡镇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3、其他具体规划要求按安吉县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备注:从11月1日之后发出的公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需凭数字证书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申请报名、报价。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或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 系 人:国土局:王女士 汪先生,招投标中心:魏小姐
联系电话:国土局(0572-5030246);招投标中心(0572-5129118)
开户单位: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安吉县工商银行
银行帐号:1205290009000097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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