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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3月17日拍卖出让众兴乡花灯村高店组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7-02-23

关键字:东国土资公告[2017]23号

 
东国土资公告[2017]23号    2017-2-23

 

    经肥东县人民政府批准,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FD17-1 宗地总面积:  1167平方米 宗地坐落:  肥东县众兴乡花灯村高店组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1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商务金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加价幅度: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申请人须为公司法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2月24日2017年03月15日肥东县国土资源局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2月24日2017年03月17日肥东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15日11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3月15日11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3月17日10时00分肥东县国土资源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肥东县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公开出让文件。以上参考地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竞买人数达不到3人,报县政府“取消供应”,或申请采取挂牌或现场竞价方式供应。
    4、竞得人须在土地上市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5、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地上总建筑面积全部自行持有。
    6、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7、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8、竞得人承诺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9、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店埠镇长江东路与站北路
    联 系 人:李先生 、关女士
    联系电话:0551-62551695、62551697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肥东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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