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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陵县人民政府批准,南陵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弋江大道东侧S1 |
宗地总面积: |
686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学士路以西,籍山东路以北,弋江大道以东,麒麟路以南区域内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28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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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94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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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1389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1.地块内临城市道路配建社区用房建筑面积≥800㎡(其中养老服务用房≥300㎡,卫生服务站≥150㎡),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60㎡。需和弋江大道东侧S2地块统一规划,配套设施需统一布置,地下综合管网需统一设置 2.净地交付(指地块内地上附着物拆迁完毕,不含五通一平) 3.出让土地未动工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不得办理土地抵押手续 4.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清后,依申请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5.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及竣工验收,自逾期之日按成交价5%计算的金额,以每日3‰的比例进行处罚 |
| 宗地编号: |
弋江大道东侧S2 |
宗地总面积: |
6776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学士路以西,籍山东路以北,弋江大道以东,麒麟路以南区域内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28 |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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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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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86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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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起始价: |
13723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1.地块内临城市道路配建社区用房建筑面积≥800㎡(其中养老服务用房≥300㎡)。需和弋江大道东侧S1地块统一规划,配套设施需统一布置,地下综合管网需统一设置 2.净地交付(指地块内地上附着物拆迁完毕,不含五通一平) 3.出让土地未动工或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不得办理土地抵押手续 4.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清后,依申请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5.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及竣工验收,自逾期之日按成交价5%计算的金额,以每日3‰的比例进行处罚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法人或组织。
2、竞买人在国土资源市场领域中有失信行为及失信惩戒信息、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禁止参加此次土地竞买。
3、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1月14日 至 2017年12月04日 到 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国土资源局4030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1月14日 至 2017年12月04日 到 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国土资源局4030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04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2月0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2月05日10时00分 在 南陵县招投标中心(籍山路人武部大楼东侧)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在竞买报名时应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后(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不得增加股东。县国土资源局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同意直接与竞得人或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县国土资源局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对虽已报名登记但不参加竞买活动或成交后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未按合同约定规划指标和土地用途开发建设的,由规划部门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成交价格中不含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收费按南陵县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五)竞买保证金在土地成交后转作履行合同定金,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清后,予以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及竣工验收,自逾期之日按成交价5%计算的金额,以每日3‰的比例进行处罚。
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此次拍卖须知执行。
交纳竞买保证金帐户(七选一):
(一)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20000207870910300000122
开户行: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南陵县支行
(二)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730001040014123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陵县支行营业部
(三)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34001676201053004007
开户行:中国建行南陵县支行利民路分理处
(四)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1102301021000179172
开户行:徽商银行芜湖南陵支行
(五)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20333402230010000031039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陵县支行
(六)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20000038191310300000251
开户行: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户名:南陵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184222637986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
咨询电话:0553-6820960
网 址: http://www.nlx.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http://www.whzbb.com.cn/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53-682096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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