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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7月6日至7月20日挂牌出让瓯江口新区浅滩一期D-01-02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06-16

关键字: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8〕31号

 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8〕31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瓯江口新区浅滩一期D-01-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名称

出让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条件通知书

经济技术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投资强度

达产后土地产出及土地税收(万元/亩)

申请竞买人

资格条件

产业条件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其他要求

绿地率

1

温州瓯江口新区浅滩一期D-01-02地块

256357.69

仓储

用地

温瓯集规划

条件〔2018〕

13

≥0.8且≤2.0

建筑密度≤60%

非生产性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

50年

160万元/亩以上(含)

土地产出≥190万元/亩,土地税收≥15万元/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

城市配送类

20300

4060

 

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消防、邮电等零星配套费及其他需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竞买人如为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时间:2018年7月6日9时00分至2018年7月20日9时00分。

七、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7月6日9时00分至2018年7月18日17时0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7月18日17时00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十、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徐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 55875079  胡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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