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芜湖县政府批准,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拍1706-1 |
宗地总面积: |
42345.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湾石路以南,罗福湖路以西,陶辛路以东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65.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9211万元 |
加价幅度: |
|
| 备注: |
具体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商业40年 |
| 宗地编号: |
拍1706-2 |
宗地总面积: |
54172.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荆山河路以北,罗福湖路以西,陶辛路以东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78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11783万元 |
加价幅度: |
|
| 备注: |
具体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商业4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不得联合申请,不得以挂靠方式参加竞买。
竞得用地者必须按约定投资建设。项目用地须符合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且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范围。本次出让两宗地块退让城市道路的绿化带由竞得人同步代建,方案审查通过后实施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完成,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此外,拍1706-1号地块申请人或其母公司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该地块竞得后,必须配套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米的商业用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后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销售时必须提供至少50套商品房单价不超过3880元/平米。
拍1706-2号地块申请人或其母公司必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该地块竞得后,除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外,必须建设一座不少于500平方米小区综合服务中心,由竞得人自持,不得对外分割销售。
本次出让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7月05日 至 2017年07月24日 到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7月05日 至 2017年07月24日 到 芜湖县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24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7月2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7月25日09时30分 在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芜湖县分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转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7年 7月 25日9时30分,地点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芜湖县分中心。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或无人报名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挂牌时间定于2017年7月 25日8时—2017年8月3日16时,地点在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和地质矿产管理股。在挂牌期间,2017年 8月1日16时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7年 8月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成交价不含土地契税,对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交纳。
建设工期: 所有地块建设工期为36个月,自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总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计算。
土地开发程度:
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2.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者,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款的20%转作合同定金,剩余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金;未成交者在地块成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息)。
土地交付时间和付款方式:本次出让所有地块于挂牌成交后2个月内交付;拍1706-1号地块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支付成交总价款的50%,余款均于成交后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拍1706-2号地块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所有成交价款。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缴清后,予以发放相关不动产权证书。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