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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国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马土让2017-19号 |
宗地总面积: |
28947.0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至常岭路,南至常韦安置房,西至常韦安置房,北至常韦安置房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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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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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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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410617BA0002 |
| 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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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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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该公告为补录,于2017年3月24日在马鞍山日报刊登。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5月06日 至 2017年05月26日 到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窗口(马鞍山市汇通大厦)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5月06日 至 2017年06月06日 到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窗口(马鞍山市汇通大厦)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06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6月0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6月06日15时00分 在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汇通大厦5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不退还土地竞买保证金;已签合同,未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土地开发程度:(1)净地。(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3.加价幅度: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4.土地竞买保证金:1300万元。
5.付款方式:《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全额付清。
6.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净地交付。
7.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8.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
9.未经示范园区管委会批准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0.物业用房移交按照市政府2012年7月13日公布的《马鞍山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执行;建设单位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1.项目建设条件:竞得人在该宗地内建设的住宅及商业用房由示范园区管委会回购,回购价3000元/平方米。
12.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前与示范园区管委会签订该宗地的《安置房回购协议》及《安置房项目责任书》。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公司章程以备核查)
三、本次出让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三人转挂牌)。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24日8时30分至2017年4月14日17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窗口(马鞍山市汇通大厦)获取出让文件。
五、本次拍卖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汇款帐号详见出让文件附件)的截止时间
为2017年4月14日17时。申请人可于2017年4月18日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窗口(马鞍山市汇通大厦)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在2017年4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须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
定于2017年4月20日15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汇通大厦五楼)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如本次出让公开方式转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7年5月2日17时,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7年5月2日17时。挂牌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15时至2017年5月4日16时,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
(二)本次出让采用电脑报价方式即竞买人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专用电脑报价终端登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三)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示范园区分局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555682612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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