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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当涂县人民政府批准,当涂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当土拍2017-2号 |
宗地总面积: |
2085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姑孰镇,西至江东大道、南至保留水系、东至宁安城际铁路、北至黄池东路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0.3并且小于0.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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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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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公路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3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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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地平整: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包括宗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
| 起始价: |
53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汇款附言栏填写:VADT012(土地保证金账户) |
| 宗地编号: |
当土拍2017-3号 |
宗地总面积: |
3014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姑孰镇,行春路西侧、滨河路北侧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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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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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92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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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地平整: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包括宗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
| 起始价: |
1185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备注: |
汇款附言栏填写:VADT012(土地保证金账户) |
| 宗地编号: |
当土拍2017-4号 |
宗地总面积: |
5776.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姑孰镇,于湖路东侧、青莲路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5并且小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60 |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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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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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2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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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地平整: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包括宗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
| 起始价: |
82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备注: |
汇款附言栏填写:VADT012(土地保证金账户) |
| 宗地编号: |
当土拍2017-5号 |
宗地总面积: |
1159.8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位于乌溪镇,北至现状村委会、东至现状道路、南至跨港路、西至现状房屋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5并且小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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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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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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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场地平整: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 基础设施:(包括宗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
| 起始价: |
61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备注: |
汇款附言栏填写:VADT012(土地保证金账户)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土地开发程度:场地达到自然平整,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由出让方负责拆除。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宗地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2、出让金交付:当土拍2017-2、4、5地块土地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当土拍2017-3地块土地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的50%,6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土地交付:土地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交付。
4、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5、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确认书签定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定金(成交额的20%)部分不予退还。未按公告规定及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竞得人在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交纳土地登记费用,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7、当土拍2017-4地块出让年限应按照原宗地出让地块登记使用期限保持一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4月5日16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3月17日 至 2017年04月05日 到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土局三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3月17日 至 2017年04月05日 到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国土局三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0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4月0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4月06日10时00分 在 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管局二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申请截止时,竞买人不足三人,按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并告知所有申请人。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6年11月24日16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7年4月13日16时。挂牌时间为2017年4月6日9时至2017年4月17日16时,地点为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管局二楼)交易大厅。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管局二楼)于湖路58号 当涂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姑孰镇太白路)
联 系 人:杨先生 聂先生 黄先生
联系电话:(0555) 6797971 7166695 7166696
开户单位:当涂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当涂支行 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银行帐号:156160102100028626902 18572140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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