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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利辛县人民政府批准,利辛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GT[2018]28 |
宗地总面积: |
53714.8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淝河路东侧,高新路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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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7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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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 |
| 备注: |
起拍价2820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6月13日 至 2018年07月03日 到 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6月13日 至 2018年07月03日 到 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7月03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7月03日12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8年07月03日15时00分 在 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我局会同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8年7月3日12时根据申请报名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三、申请人可于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7月3日11时前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日11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7月3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13日下午16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8年7月3日下午15时,拍卖地点定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我局安排专人陪同有意竞买者前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买人若为利辛县境外企业,竞得该地块后必须在利辛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由该子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一个月内与拍卖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四)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电话:0558—8803252、13505665678、13856703247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20000552415210300000034
开户行:药都银行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2710401021000049021
开户行:徽商银行利辛支行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12770001040010320
开户行:安徽利辛农行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00000182712160230
开户行:安徽利辛中行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100633365610010001
开户行:利辛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利辛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13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前进路863号
联 系 人:徐震
联系电话:0558-8803252
开户单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利辛支行
银行帐号:271040102100004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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