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县10月12日拍卖出让CN-18-02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广国土出让公(告)字2017第16号
经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广德县2017-8号(CN-18-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广德县2017-8号(CN-18-02地块)位于广德县桐汭路、天寿路、无量溪路、安居路等围合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出让面积68432m2(约102.6亩);
2、宗地主要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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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宗地名称 |
出让面积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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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8号 |
CN-18-02地块 |
68432m2 (102.6亩) |
居住用地 兼容商业 |
≥1.0≤1.7 |
≤25% |
≥35%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250万元/亩 |
25000万元 |
注:具体建设要求按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实施。
二、竞买人范围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或其所在母(或控股)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本次公开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三、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 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10月11日,到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及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10月11日16时(竞买保证金以电汇方式交纳)。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以上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17年10月20日16时。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17年10月11日16:30时前由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7年10月12日上午10时;
挂牌日期:2017年10月12日8时至2017年10月23日10时;
挂牌时间:上午8:00 —12:00,下午13:30—16:30;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16时;
挂牌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3日上午10时;
拍卖、挂牌地点: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设有底价。
2、出让地块以现状条件交付,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以内由广德县国土资源局交付,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
3、出让地块兼容商业用地(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不超过10%,且须沿天寿路独立布置),住宅部分精装修比例不低于总户数的20%。出让地块须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
4、出让地块人防工程按省政府155号令、皖政〔2017〕2号文件要求配建。
七、付款方式
竞买人竞得地块后,竞买保证金扣除出让费用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必须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成交结果,不退还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由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出让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报名须携带资料
1、境内法人报名的,应携带下列资料:
(1)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6)申请人或其所在母(或控股)公司所具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证书;
(7)法人单位公章。
2、境外法人报名的,应携带下列资料:
(1)境外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5)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6)申请人或其所在母(或控股)公司所具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证书;
(7)法人单位公章。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63-6976652
联 系 人:吕先生 童女士
开户单位: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安徽广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20000226361010300000018
广德县国土资源局
广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