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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6月20日至6月29日挂牌出让矶滩乡矶滩村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05-29

关键字:石国土资出告字【2018】14号

 石国土资出告字【2018】14号

    

经石台县人民政府批准,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该宗地出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加价

幅度

(万元/次)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石2018-16号

矶滩乡

矶滩村

879.86

商服用地

不高于

2.0

不高于

50%

不低于

20%

40年

20

26

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只接受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6月27日到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在2018年6月27日16时前,向石台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16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五、2018年6月27日下午17点前完成申请人资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8时至2018年6月29日16时。

七、其它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该地块成交后十五日内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受让人须交清出让剩余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4、双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出让方将出让地块现状土地条件交付给受让人,地上建筑物的补偿由受让人与原产权人协商。

5、该地块不可以分割转让。

6、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 

联系电话:(0566)-6027390 

 联 系 人:查先生   程女士

开户单位:石台县财政局 

开 户 行:

石台工商银行       1316099029200032270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石台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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