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9月2日至9月12日挂牌出让罗阳镇新城区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泰土挂20180814号
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受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以挂牌方式出让泰顺县新城区MZ-06-06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泰顺县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泰顺县国土资源局授权委托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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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期 |
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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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新城区MZ-06-06地块 |
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区 |
6030平方米 |
教育用地 |
50年 |
804万元(设底价,但只有一家参与竞买的则不设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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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
合同定金 |
增价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土地开发程度 |
建筑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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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万元 |
161 |
10万元 或其倍数 |
≥0.5且≤0.9 |
≤30% |
五通现状 |
12米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该地块属教育用地,仅限于全日制学前教育使用。该地块的建设标准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的通知》(浙教学前〔2014〕62号)一级幼儿园标准建设;该项目总投资额必须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竞买申请人在竞得该宗土地后须取得开办幼儿园的法律资质(教育行政部门的办学许可证及办学许可的文件)并在我县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负责项目的开办运营,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三、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泰顺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资料,到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市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办理项目有关的报批手续。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置底价,但只有一家参与竞买的则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8年09月02日16时00分至2018年09月10日16时0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0日16时00分。
九、本次挂牌出让时间:2018年09月02日16时00分至2018年09月12日16时00分。
十、挂牌成交的土地出让金价款不包含城市市政配套费、墙改费、放样定线费、建筑设计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关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7-67581355 叶先生
泰顺县国土资源局: 0577-67569869 唐先生
泰顺县国土资源局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