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毫州市蒙城县7月27日拍卖出让永兴路北,经十七路东等9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蒙国土告字[2018]7号
蒙国土告字[2018]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国土资源局(出让人)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 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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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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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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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2 |
永兴路北、经十七路东 |
13903.85 (折合20.86亩) |
文体娱乐用地(文化设施用地) |
1.5-2.0 |
≤50 |
结合整个行政中心地块整体计算 |
50 |
750 |
225 |
建筑高度≤36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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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3 |
民健路北、三义路南、灵山大道东 |
53343.97 (折合80.02亩) |
科教用地(中小学用地兼容幼儿园用地) |
0.5-1.0 |
≤30 |
≥35 |
50 |
2450 |
735 |
建筑高度≤36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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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4 |
三义路北、北蒙大道西 |
13332.08 (折合20亩) |
科教用地(居住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用地) |
0.5-1.2 |
≤30 |
≥35 |
50 |
620 |
186 |
建筑高度≤24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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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5 |
蒙凤路东、纬三路南、经五路西 |
49261.31 (折合73.89亩) |
科教用地(中小学用地) |
0.5-1.0 |
≤25 |
≥35 |
50 |
2250 |
675 |
建筑高度≤36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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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6 |
庄周办事处马店村,原S307线北侧 |
25302.75 (折合37.95亩) |
医卫慈善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
0.5-0.7 |
≤25 |
≥35 |
50 |
1250 |
375 |
建筑高度≤24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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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7 |
庄周办事处敬老院北,南华路西 |
11471.99 (折合17.21亩) |
医卫慈善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养老院用地) |
≤0.5 |
≤30 |
≥35 |
50 |
560 |
138 |
建筑高度≤24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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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8 |
漆园街道办事处,规划北二路东、山桑路南 |
3327.09 (折合4.99亩) |
批发零售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
≤0.4 |
≤25 |
≥20 |
40 |
440 |
320 |
建筑高度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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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0 |
茨河路北、和谐家园西 |
4089.35 (折合6.13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1.0-2.0 |
≤40 |
≥10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2700 (其中:土地款1757.53万元,工程价款942.47万元) |
2000 |
建筑高度≤48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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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1 |
北九路北、北十路东、山桑路南、安驰大道西 |
67613.12(折合101.42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批发零售用地(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1.0-2.0 |
≤25 |
≥35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4250 |
2200 |
建筑高度≤100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特别提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018-48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参加竞买,竞买人事先须到商务部门办理预核准手续,方可参加竞买。
2018-51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参加竞买。
2.竞买人若为自然人、蒙城县境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竟得地块后须在蒙城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3.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2018年7月17日17时30分前,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报名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4.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12日,到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5.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17日17时30分前,向蒙城县国土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17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8年7月25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2018年7月17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6.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 7月27日15时,现场竞价时间2018年7月27日15时30分,竞价地点设在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15时,拍卖地点设在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2018-50号地块竞得人须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检测鉴定报告,自行处置该地块范围内工程质量缺陷。
(三)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四)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各地块定金从竞买保证金中结转(定金原则上不高于全部成交价款的20%),余下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或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详见出让文件)。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五)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2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2018-51号地块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6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六)各地块建设工期等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逾期开工或竣工的,每延迟一日,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联 系 人: 陆 军 崔晓东
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蒙城商城路支行
账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 182702326415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675001040005649
开 户 行: 蒙城农村商业银行兴融支行
账 号: 20000180808510300000018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100304239890010001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1311322209026400387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710201021000007515
开 户 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0000461727810300000026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