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8月16日至8月29日挂牌出让齐云大道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休国土挂(2018)6号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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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 途 |
供地 条件 |
主要 规划 指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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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1号 |
休宁县齐云大道原长运公司内 |
3040.74平方米(4.56亩)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
净地交付 |
容积率≤1.2 |
建筑密度≤45% |
绿地率≥20% |
4000 |
1600 |
每次不低于20万元或20万元的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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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2号 |
休宁县齐云大道原长运公司内 |
7036.14平方米(10.55亩) |
居住、商业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
净地交付 |
容积率<2.1 |
建筑密度≤45% |
绿地率≥20% |
2000 |
1000 |
每次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所有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可于2018年8月1日8时至2018年8月28日16时,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nztb.gov.cn/xnxweb/)下载《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8月16日8时至2018年8月28日16时,携带报名地块出让文件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休宁县国土资源局提交竞买挂牌地块的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挂牌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8时至2018年8月29日16时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3、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4、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申请报名。
5、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承担费用。
6、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国土资源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皖商运字﹝2012﹞551号)和黄山市商务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成品油市场秩序的意见》(黄商运【2013】12号)文件精神,201821号地块的竞买人需事先到市商务部门办理预核准手续,凭《预核准通知书》方可参加投标、竞买。
八、如有对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出让范围、界址权属存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休宁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没有异议的,出让宗地的范围、界址权属按出让文件的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1、休宁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0559-7510315 联 系 人: 王先生
2、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联系电话: 0559-7530084 联 系 人: 项女士
十、银行账户
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休宁县支行
账 号:34001697208058555555
开户单位:休宁县财政局
2、开户行:安徽休宁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20000219496410300000018
开户单位:休宁县财政局
3、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休宁县支行
账 号:100327268350010001
开户单位:休宁县财政局
4、账户名称:休宁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休宁县支行
账 号:12667001040006480
5、账户名称:休宁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休宁县支行
账 号:1310093029024933834
休宁县国土资源局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2018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