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9月19日至9月29日挂牌出让西寮水库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08-30

关键字:缙告字〔2018〕13号

 缙告字〔2018〕13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缙云县西寮水库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主要规划指标、起始价等基本情况

(一)坐落于五云街道原西寮水库边,东面、北面为现状山体,西面为现状山体及水库,南面为旭山路。

(二)总用地面积为60000平方米,用途为商服、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分别为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地上建筑容积率1.0-1.1,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三)起始价为147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800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且设有出让底价。

(四)该地块实行带项目概念设计方案出让(酒店、商业要求参照执行,住宅部分参考执行),受让人需向缙云县旅游委员会支付1000万元项目前期费用。受让人须在土地挂牌成交后2个月内上报项目设计方案(含水库公共景观配套设施、旭山路与紫薇北路交界处广场);项目须在土地挂牌出让成交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受让人取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且酒店需对外试营业。

(五)土地交付时间为土地出让金缴纳完毕后一周内,交付土地现状为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路、通水、通电。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工作由受让人自行完成。  

(六)受让人按有关规范规定,负责出资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和公共配套设施范围线内的相关配套设施。公共配套设施范围用地面积3415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水库大坝改造、水库周边和旭山路与紫薇北路交界处广场公共景观配套设施、通后山道路、边坡治理、周边山体雨水收集排放及水渠改造等,要求与地块开发同步设计、同步评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方。(详见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七)受让人在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严格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要求和规划设计条件及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要求使用土地。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具体按该地块出让须知执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19日10时0分至2018年9月27日16时0分,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16时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http://land.zjgtjy.cn/GTJY_ZJ/);挂牌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10时0分至2018年9月29日10时0分(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一)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18932430170

(二)现场咨询: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8楼8010室,联系电话:0578-3315694、3315695;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联系人:李先生  应女士

(三)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and.zjgtjy.cn/GTJY_ZJ/

 

              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30日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