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9月20日至9月30日挂牌出让康民路北侧,女山路西侧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五国土出让告〔2018〕8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五河县人民政府(五政秘〔2018〕63号等)批准,五河县国土资源局、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WH2018—18号等3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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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 性质 |
出让 年限 |
土地面积 (㎡) |
建 筑 容积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规划设计 条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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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2018-18号 |
城南新区兴潼路北侧,青松种业东侧 |
工业用地 |
50年 |
14809 (22.21亩) |
≥1.0 |
125 |
125 |
5 |
五规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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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2018-19号 |
康民路北侧,女山路西侧 |
商住用地 |
40年70年 |
21071 (31.61亩) |
≤1.8 |
3225 |
650 |
50 |
五规条2018-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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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2018-20号 |
康民路北侧,女山路西侧 |
商住用地 |
40年70年 |
53390 (80.08亩) |
≤1.8 |
8210 |
1650 |
50 |
五规条 |
二、本次出让地块实行有底价出让,不达底价不成交。
三、宗地内地上杆线和地下管网等迁移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出让人可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文件精神,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报名:1.因企业原因在我县境内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2.开发建设企业在我县境内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3.在我县范围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记录的。
五、本次宗地挂牌受理报价定于2018年9月20日8时—2018年9月30日16时30分在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土地收购储备交易报名处)举行。若宗地报名人数达2家以上(含2家),由挂牌直接转为拍卖,拍卖会议时间另行确定。
六、有意者请于2018年9月28日16时30分前携带竞买申请书等材料到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土地收购储备交易报名处)提交书面申请,领取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16时30分。
七、咨询报名地点设在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土地收购储备交易报名处);联系人:程鹏,张家奎;联系电话:0552—5032043。
八、本次公开出让工作由五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负责。
五河县国土资源局
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