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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枞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枞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18-C1 |
宗地总面积: |
1977.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枞阳县项铺镇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0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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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6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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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65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备注: |
1、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若本次出让的地块影响地表和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和管线等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4、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初次报价要至少有一个加价幅度才为有效报价。 5、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同步签订《交地确认书》。成交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未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失信行为的,依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标准》,在未处置前,将禁止其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6月06日 至 2018年06月25日 到 枞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场股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6月06日 至 2018年06月25日 到 枞阳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场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2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6月25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6月26日09时30分 在 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拍卖顺转挂牌方式出让。若在申请报名截止后,经审查有效竞买报名人数达到2名或以上时,实施拍卖活动;若在截止日时,地块竞买人只有1名时,则自动转为挂牌方式进行,同时领取文件、提交竞买申请及缴纳竞买保证金进账时间顺延至2018年7月3日16:00时止;
2.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7月3日17:30分前确认其挂牌竞买资格;
3.挂牌时间与地点: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5日期间内(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在枞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挂牌活动;
4.挂牌截止时间:2018年7月5 日17:30。若挂牌时间截止前30分钟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拍卖转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竟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枞阳县城银塘东路 枞阳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吴先生 许先生
联系电话:0562-2975519
开户单位:枞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枞阳支行、铜陵农商银行枞阳支行、徽商银行枞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枞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枞阳支行、枞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邮政储蓄银行枞阳支行
银行帐号:184204131369、20000133859710300000075、1692301021000192336、34001684208053002106、1309081029200049908、20000133859710300000026、10039566221001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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