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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明光市4月17日至4月28日挂牌出让苏巷镇等6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03-26

关键字:明国土告字[2018]02号

 明国土告字[2018]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对以下1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   地

位   置

面  积

(㎡)

规划

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2018)06

明东街道魏岗家园小区西侧、规划支路交叉口西北角

10019.5

(15.03亩)

商业(菜市场)

40年     

1.0-1.2

≤60%

450

100

20

(2018)07

新庄路与明光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8770.1

(13.16亩)

商业(菜市场)

40年

1.0-1.2

≤60%

850

170

20

(2018)08

苏巷镇苏山路和纬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13461.5

(20.19亩)

商服

40年     

≤1.0

≤50%

1420

500

20

(2018)09

张八岭镇柴郢村南黄自然村西侧

8857.8

(13.29亩)

商业  (旅馆)

40年

≤1.5

≤30%

133

133

10

(2018)10

嘉山大道与金达路交叉口东南角

29658.1

(44.49亩)

商业        住宅

40年  70年

1.0-1.8

≤30%

4450

900

20

(2017)64

祁仓路与柳湾路交叉口东北角

47531.1

(71.30亩)

商业   住宅       

40年 70年     

1.0-2.0

≤25%

7130

1430

20

(2017)57

石坝镇309省道与园区道路交口东南侧

26662.7

(39.99亩)

工业

50年     

≥1.0

≥40%

256

256

5

(2017)58

石坝镇镇区东北部、乡道095西侧

10790.5

(16.19亩)

工业

50年

≥1.0

≥40%

243

243

5

(2017)55

苏巷镇明女路南侧、华涛塑料管制造有限公司东侧

5328.5

(7.99亩)

工业

50年     

≥1.0

≥40%

52

52

5

(2018)11

明光市产城新区嘉山大道以南、浮山路以西、皖祥塑胶以北

17925.7

(26.89亩)

工业

50年

≥1.2

≥40%

173

173

5

(2018)12

明光市产城新区八岭湖路以北、官山大道以东、淮河大道以南

33086.8

(49.63亩)

工业

50年     

≥1.2

≥40%

318

318

5

(2018)13

三界镇104国道与朱庄村村通道路交叉口东北角

18872.21

(28.31亩)

工业

50年

≥1.0

≥40%

182

182

5

(2018)14

苏巷镇大罗郢工业区兴业路与协调大道交叉口东南侧

17039.5

(25.56亩)

工业

50年     

≥1.0

≥40%

164

164

5

(2018)15

管店镇大罗岭中心村北部104国道与创业路交叉口东南侧(GD-001)

20882.6

(31.32亩)

工业

50年

≥1.0

≥40%

470

470

5

(2018)16

管店镇大罗岭中心村北部104国道与创业路交叉口东南侧(GD-002)

19645.4

(29.47亩)

工业

50年     

≥1.0

≥40%

442

442

5

(2018)17

明光经济开发区海兴工贸以西、灵迹大道以北、兴业路以东

7973.4

(11.96亩)

工业

50年

≥1.2

≥40%

77

77

5

(2018)18

张八岭镇园区支路与创业路交叉口东侧

5863.8

(8.80亩)

工业

50年     

≥1.0

≥40%

57

57

5

(2018)19

张八岭镇园区支路与创业路交叉口东侧

3131.6

(4.7亩)

工业

50年

≥1.0

≥40%

31

31

5

该宗地的具体规划要求及代建按《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出让文件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有拖欠土地价款、违法用地正在查处、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等情形之一除外),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7、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接受竞买报名时间

申请人应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16日,到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并提交竞买申请。

五、公开出让方式

1、拍卖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8年4月16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有三个以上(含三个)申请竞买人的,将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拍卖时间:2018年4月17日上午9:30;

拍卖地点: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明光市祁仓路98号);

拍卖方式:拍卖方式为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等于或高于保留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18年4月16日17时申请报名截止,宗地竞买人不足3个的,将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挂牌竞价时间:2018年4月17日上午9:30开始进行,至2018年4月28日上午10时止;

挂牌竞价地点: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明光市祁仓路98号)。

六、特别约定

(2018)07号宗地:一层无偿代建安置房(门面房)26间,每间22.75平方米计591.5平方米,具体位置为沿出让地块北侧自西向东及地块西侧自北向南进行安置,规格为长6.5米、宽3.5米安置房(门面房)。

(2017)57、58、55、(2018)13、14、15、16、18、19号宗地:土地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150万元/亩,或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0万元/年。(2018)11、12、17号宗地:土地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200万元/亩,或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不少于15万元/年。

七、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八、移交宗地

现状交付宗地。移交宗地四至界线清楚、产权明晰、符合开工条件。

九、本次出让由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委托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人防大楼4-18号)

联系电话:8034718

联 系 人:张先生、常女士

收款单位: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明光市工商银行明光支行

账    号:1313082129300077006

开 户 行:安徽明光民丰村镇银行

账    号:3411830011010000001122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明光支行

账    号:188711612107

开 户 行:建行明光支行

账    号:34001737608053005009

 

 

 

 

明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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