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产数据 >> 出让公告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10月22日至11月2日挂牌出让马站镇渔寮综合体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10-01

关键字:苍土告字〔2018〕43 号

 苍土告字〔2018〕43 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政函〔2018〕216号),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马站镇渔寮综合体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马站镇渔寮综合体地块

宗地

面积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3959.57㎡,出让面积为43959.57㎡

宗地坐落

马站镇王孙村

土地用途及年限

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娱乐用地40年,体育用地50年

容积率

≤0.7

地上总建筑面积

计入容积率指标总建筑面积≤30771.7平方米,其中产权不可分割的建筑面积(自持经营)不小于8000平方米

绿地率

≥30%

建筑高度​

建筑檐口高度≤15米,其中局部靠海建筑檐口高度≤12米,自持经营的酒店大堂部分檐口高度可适当增高但不得超过18米

建筑密度

≤35%

投资

强度

/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40万元

   

起始价

3700万元(不设底价)

加价

幅度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挂牌开始时间

2018年 10月22 日9 时3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8年11 月 2 日9 时30 分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本地块为渔寮游艇俱乐部的配套地块,竞得人须在取得本地块后,参与渔寮游艇部配套泊位码头海域使用权的竞买,否则不允许对马站镇渔寮综合体地块进行分割转让。

3、地块内自持经营部分应集中成片布置,产权不可分割的建筑面积(自持经营)中用于酒店经营的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其余自持经营部分为游艇配套设施,具体指标与开发要求详见出让须知,具体规划设计条件技术指标以县住建局拟订为准。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苍南县风景旅游管理局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协议书》,并持《成交确认书》、《项目投资管理协议书》与苍南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 2018 年 10 月 22 日9 时30分至 2018 年10 月31 日 17 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 年 10 月 31 日 17 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竞得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余额竞得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二)、苍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四楼国土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7-68898574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1 日

热点聚焦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