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11月1日至11月14日挂牌出让马桥街道等3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海土告字[2018]第31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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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产业 定位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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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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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土字18195号 |
马桥街道经都七路东侧、经都六路南侧 |
2.0203 |
商住用地 |
人才公寓 |
1.5-2.0 |
≤25%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450 |
7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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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土字18196号 |
马桥街道丰收路南侧、海昌路东侧 |
1.8059 |
商业商务用地 |
/ |
2.0-2.8 |
≤30% |
40年 |
1500 |
7480 |
|
3 |
海土字18211号 |
盐官景区潮涌路南、上塘河东、拱辰路两侧32#地块 |
2.7182 |
商业用地 |
/ |
0.6-1.0 |
≤60% |
40年 |
480 |
2360 |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欠缴出让金或违约金等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至本次公告挂牌开始之日仍未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中,海土字18195号地块设定上限价格,当溢价率达到7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自持人才公寓建筑面积。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五、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2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16:00时)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联系人:朱小姐 陈先生
咨询电话0573-87657728, 0573-87289249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需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按土地出让金成交总额的5%收取,单宗土地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海土字18195号地块所建房屋用于企业人才公寓和员工宿舍,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5%由竞得人自持,并无偿出租给本企业员工,不可销售及转让;剩余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5%建成并取得不动产权证5年后,可在二级市场转让给本企业员工,受让员工须在海宁连续缴纳社保4年以上,受让员工5年内不得再转让,出租及转让对象的审核监管由马桥街道负责并出具意见。
3、海土字18196号地块自持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0%,剩余的非自持部分可按层出售。该地块投资强度≥15000万元/公顷,开工后半年投资额达到8000万元以上,运营后3年税收750万元/公顷以上。地块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并及时报出让人和海宁市服务业局备案。
4、海土字18211号地块:①该地块带建筑物出让,地面建筑物面积约1619.58平方米,土地竞得人须以评估价288.3387万元自行向海宁市盐官景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回购;②项目100%自持;③该地块投资强度≥4050万元/公顷,开工后半年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地块成交后受让方除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须与属地政府或平台签订《项目投资管理合同》并及时报出让人和海宁市服务业局备案。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